当前位置: 华文星空 > 社会

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为何1992年之前工作的人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2024-02-22社会

你知道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吗?这是一个和我们的退休养老金息息相关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在我们正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前,国家认可的我们的工作经历,可以算作我们的缴费年限。这样,我们的缴费年限就会增加,我们的养老金就会相应提高。这是视同缴费年限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但是,视同缴费年限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的,也不是所有的工作经历都能算作视同缴费年限。那么,视同缴费年限的具体含义、政策依据、计算方法和优势是什么呢?和实际缴费年限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这些问题,我们就要从我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说起。

怎么算作视同缴费年限呢?这就要看你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是在哪里工作的,做的是什么工作,有没有国家承认的工作证明。一般来说,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的工龄,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只要有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就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2. 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工龄,这是一种特殊的情况,因为集体企业的性质和管理方式不同于国有企业,所以只有县以上的集体企业的工龄才能算作视同缴费年限,而县以下的集体企业的工龄则不能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3. 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因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不属于企业职工,而是属于公务员或事业编制,所以他们的工作年限不能算作企业职工的工龄,但是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只要有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就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4. 上山下乡的工龄,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因为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响应国家的号召,到农村和边疆地区参加劳动的,他们的工作性质和条件都非常艰苦,所以国家对他们给予了特殊的待遇,把他们的上山下乡的工龄算作视同缴费年限,只要有上山下乡的证明,就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5. 参军入伍的军龄,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因为参军入伍的人员是为国家和人民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力量的,他们的工作性质和条件都非常危险和艰苦,所以国家对他们给予了特殊的待遇,把他们的参军入伍的军龄算作视同缴费年限,只要有参军入伍的证明,就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

以上这些情况,都是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都可以算作视同缴费年限。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工龄,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我们要单独来讲一讲。

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是指在1986年10月1日以后,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要求,与国有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工人。这些工人的工作性质和条件,和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有所不同,他们的工资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也有所不同。那么,他们在1992年之前的工龄,能不能算作视同缴费年限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要看他们是否缴纳了养老保险。按照原劳社部劳社厅函(2002)31号,即【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的规定,如果他们在1992年之前的工龄,已经缴纳了养老保险,那么就要算作实际缴费年限,而不是视同缴费年限。如果他们在1992年之前的工龄,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就不能算作视同缴费年限,也不能算作实际缴费年限。

那么,他们是怎么缴纳养老保险的呢?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退休养老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企业缴纳的部分,是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大约是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15%;个人缴纳的部分,是由企业在工资中扣除,不超过个人标准工资的3%。这样,他们的养老保险就和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的养老保险有了一定的区别。

那么,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现在退休了,他们的养老金待遇是怎么样的呢?他们的养老金待遇,要根据他们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的情况来确定。我们知道,我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的。社会统筹部分,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主要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是由个人缴纳的,主要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

那么,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他们的个人账户是什么时候建立的呢?这要看他们所在的地区的具体情况。全国多数地区是在1996年1月1日建立了个人账户,最晚的广东省是在1998年1月1日建立了个人账户。这就意味着,在个人账户建立之前,他们的缴费年限,无论是实际缴费年限还是视同缴费年限,都不能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只能计算基础养老金。

但是,这样一来,他们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会比较低,因为他们的缴费基数比较低,个人缴费比例比较低,个人账户余额比较低,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规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对他们给予了一种特殊的补偿,就是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指在个人账户建立之前的缴费年限,无论是实际缴费年限还是视同缴费年限,都要累计作为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和缴费年限的比例,给予一定的比例作为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意义,是对个人账户偏低,个人账户养老金比较低的一种补偿。

这样一来,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他们的养老金待遇,就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都是由社会统筹部分支付的,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个人账户部分支付的。这三部分的养老金,加起来就是他们的总养老金。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对于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其实都是有利的,只是有利的方式不同。视同缴费年限,可以增加他们的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实际缴费年限,可以增加他们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无论是哪一种,都可以提高他们的养老金水平,保障他们的退休生活。

总之,视同缴费年限是一个和我们的养老金密切相关的概念,它是国家对我们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前的工作经历的一种认可和奖励,它可以增加我们的缴费年限,提高我们的养老金水平。但是,视同缴费年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要根据我们的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工作证明等因素来确定,它和实际缴费年限也有着不同的计算方法和影响方式。我们要正确理解和掌握视同缴费年限的含义和作用,为我们的退休生活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