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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政策加码!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

2024-12-11社会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王悦 北京报道

就业援助政策继续加码!

12月9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部署推动加快健全及时发现、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精准性、可及性,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就业底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提出了「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要求。

「这一工作要求是政府对于就业援助工作提出的明确目标,也是对于民生问题的有力回应。零就业家庭的存在不仅意味着家庭成员失去收入来源,更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通过动态管理和精准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家庭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工作要求不仅体现了政府对于就业援助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政府对于民生问题的深切关怀。」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既联系着千家万户,也联系着发展大局。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稳就业工作。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通知】出台释放了政府高度重视就业援助工作的信号。这表明政府致力于通过多部门协作,加快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机制,提升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的精准性和可及性。

【通知】在总体要求中提出,着力提升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精准性、可及性,推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持续增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就业底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工作要求,彰显了政府对于就业困难群体的精准帮扶和兜底保障。这一要求意味着政府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每一个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家庭成员都能获得就业机会,从而实现家庭收入的增加和生活质量的提升。这不仅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还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大龄、身有残疾、家庭生活困难、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等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科学设定就业困难程度判定标准,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施动态调整。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袁帅表示,这些群体由于种种原因难以实现就业,面临着较大的生活压力。政府通过提供就业援助,帮助他们获得就业机会,实现自我价值,从而增强他们的社会归属感和幸福感。这不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

明确就业援助扶持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提出了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机制、明确就业援助扶持政策、压实就业援助工作责任三方面政策措施。

事实上,企业一直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和蓄水池,稳定就业的关键是要稳定企业,更大程度调动企业的用人积极性。

而在明确就业援助扶持政策方面要求落实「两优惠、三补贴」,即对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就业的、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的,落实税收减免优惠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对援助对象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同时,做好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

在王鹏看来,税收减免优惠和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鼓励企业吸纳更多就业援助对象;社会保险补贴则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增强了企业吸纳就业的积极性;职业培训和评价补贴则提高了就业援助对象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使他们更容易获得企业的青睐。

「【通知】提出的税收减免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评价补贴等优惠政策,对于就业帮扶具有积极作用。这些政策可以降低企业雇佣成本,提高企业吸纳就业的积极性,同时也可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因此,这些优惠政策对于吸引企业吸纳就业具有积极作用。」萨摩耶云科技集团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