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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烟头」烫坏千元羽绒被,6户有「嫌疑」业主成被告

2024-12-11社会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11日讯 12月10日,长江日报和武汉法院联合举办的法律服务栏目「周二之约」邀请武汉市江岸区法院百步亭社区法庭负责人邓頔,江岸区法院百步亭社区法庭法官周静,江岸区法院百步亭社区法庭法官助理匡紫欣,武汉市金牌调解员、武汉市江岸区法院特邀调解员陈立昌,百步亭社区龙华庭党总支书记、百步亭社区四居委会主任李娜做客直播间,讲述联手化解邻里纠纷的那些事儿。

百步亭社区法庭设立在有「全国文明社区」「全国和谐社区」之称的百步亭社区,是湖北省第一所、武汉市唯一一所建在社区的人民法庭。

图为直播现场,从右到左依次为江岸区法院百步亭社区法庭负责人邓頔、法官周静、法庭法官助理匡紫欣。

直播一开场,百步亭社区法庭负责人邓頔介绍,百步亭社区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解纷争」,辖区诉讼案件连续三年下降。

近年来,百步亭社区开通「149多元解纷直通车」,百步亭社区法庭对接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4个职能部门和9个居民委员会,联动应对矛盾纠纷,构建了「矛盾预警网络」与「成讼纠纷联调网络」。

「邻里之间的纠纷通常都是小事引起的,化解这种纠纷,关键在于找到症结所在。」武汉市金牌调解员、江岸区法院特邀调解员陈立昌讲述了和法官、社区书记联合调解楼上乱扔烟头点燃楼下被子引发的纠纷化解故事。

图为直播现场,左为江岸区法院特邀调解员陈立昌,右为百步亭社区龙华庭党总支书记、百步亭社区四居委会主任李娜。

今年3月,家住百步亭某小区九楼的刘女士在家中阳台晾晒羽绒被,午休时分,突然一股焦煳味传来,刘女士起身查看,发现晾在栏杆外的被褥已经窜出小火苗,于是赶紧收回被褥、扑灭火苗,并在被子中发现一枚某品牌香烟烟嘴。

「乱扔烟头太危险了!」看着「满目疮痍」的被子,刘女士感到一阵后怕,她立即请来了物业和110处理此事。因楼上的邻居都不承认是自己丢的烟头,刘女士将楼上的六户人家全部告上了法庭。

依托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百步亭社区法庭将信息通报至社区,准备联手化解纠纷。「当前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将‘天降烟头’的肇事者锁定在最小范围内。」陈立昌说,该案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转入诉前调解程序。

图为周二之约直播现场,从右到左依次为江岸区法院百步亭社区法庭负责人邓頔,法官周静,法庭法官助理匡紫欣,百步亭社区龙华庭党总支书记、百步亭社区四居委会主任李娜,武汉市金牌调解员、武汉市江岸区法院特邀调解员陈立昌。

刘女士带着陈立昌和法官,一起前往楼栋实地勘察、逐户走访,通过仔细观察楼层布局及每户门窗结构、生活习惯、作息规律,综合分析后最终将排查范围锁定在其中的三户人家。

在上门调解过程中,案件又陷入僵局。其中一个住户表示,自己家从来不抽这个品牌的香烟,烟头不是他家里人丢的。还有一个住户说,当时自己家里人都外出了,烟头不可能是他们家丢的……谁都不愿意为这一枚小小烟头造成的损失「买单」。

我国民法典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百步亭社区法庭负责人邓頔介绍,结合多份高空抛物判例,法庭制定了详细的调解预案;同时,陈立昌与社区志愿者分头多次上门,结合每户实际情况展开调解工作。几次「交心」下来,几户态度逐渐有所缓和,大家同意面对面交流解决问题。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法官和社区工作人员邀请原被告来到小区里繁花盛开的「同心亭」,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共同维护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

在大家的劝说下,几位邻居逐渐敞开心扉。三家住户表示理解刘女士的遭遇,同意分摊赔偿,刘女士也主动降低赔偿金额,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并履行完毕。

讲完这起案件后,陈立昌向法官提问:「最近我调解的一起案件,楼上漏水导致楼下受损,楼上却拒绝维修与赔偿,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

邓頔表示,可以先向社区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反映,请求他们介入协调。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先自行维修,并保留好相关费用凭证。

维修后,对于漏水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可以向当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申请调解,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到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郑雅曼)

【编辑:姚昊】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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