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火灾事故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更是成了舆论争议的焦点,不少网友表示,自己居住的小区也和南京出事的小区一样,楼下架空层被用于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看到南京发生的「架空层起火引燃大楼」的情况后,不免有一种睡在「不定时炸弹」上的感觉,以后的日子,要「胆颤心惊每一天」了?
网络上「禁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呼声很高,但也不乏反对的声音:小区公用场地紧张,电动自行车不停放在架空层,停哪里去呢?更有人质疑,不准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是否有法律依据?认为「架空层火灾」属于小概率事件,因为一场火灾就「一刀切」取缔所有的「架空层电动车停车场」,是否合理?
关于取缔「架空层停车场」有无法律依据的问题,答案很快就来了:据红星新闻报道,早在2023年4月13日,就有网友在微信公众号「领导留言板」反映,电瓶车停放在架空层存在安全隐患,担心一旦着火浓烟将向上升危及整栋大楼的住户的人身安全。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就此回复称,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的规定,民用建筑的架空层是指采用结构支撑且无外围护墙体的开敞空间层。高层民用建筑的架空层内如果设有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样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避免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影响建筑人员疏散安全。
由此看,架空层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权威解释已一锤定音。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如何清理、取缔「架空层停车场」,以及加强管理,禁止违规停放电动车的问题了。
按理说,有了南京这场夺走十几人生命的火灾的前车之鉴,各地都不会对违规停放电动车和违规充电问题放任不管。但要清空架空层的电动车,可能不会一帆风顺。管理单位、执法部门既要对心存侥幸的居民做通思想工作,也要做好依法强制的准备。
但不管怎么说,所有的架空层消防隐患都必须彻底消除,「架空层起火引发居民楼大火」的悲剧不能再次发生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问题上,需要绝对的保障,而不是「侥幸式安全」、「大概率安全」。而所以说,架空层可否停放电动车,是不容含糊、不能商量的问题,是因为事关百姓生命的问题含糊不得,不可以「商量」解决。
停车场地紧张,确是个现实问题,但即便如此,以忽视生命安全换取停车便利的方案仍不可行,这就不是「二选一」的问题。其中的道理,简单到了不值一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