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理了一起令人震惊的食品掺假案件。据悉,该案件源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次抽检。
2024年8月23日,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受委托对胶州市林材万贯驴肉火烧店经营的纯肉火烧(不加冻)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该火烧中检出了猪源性成分,而按规定应检出的驴源性成分却未检出。这意味着,消费者原本期望品尝到的驴肉火烧,实则变成了猪肉火烧。
接到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线索移送函后,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迅速行动。他们于2024年10月15日前往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证照齐全,但现场并未发现同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纯肉火烧。
然而,这并不能掩盖该店生产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胶州市林材万贯驴肉火烧店处以5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58元。
这一处罚结果无疑给广大食品经营者敲响了警钟。食品安全关乎消费者健康,任何掺假掺杂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也呼吁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共同维护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