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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群众中

2024-08-19社会
走进吉林白城洮南市富文派出所的荣誉室,映入眼帘的是陈列在玻璃橱窗内的一面红旗,上面绣着「大走群众路线,大搞安全运动,全党全民办公安,生产建设得安全」。这是1959年5月召开的全国公安、检察、司法先进工作者大会上,富文派出所荣获的政法系统「十面红旗」之一,它也是派出所传承了65年的「传家宝」。
如今,富文派出所接过传承发展的「接力棒」,积极投身「警地融合」「警民融合」社会基层治理新实践,形成了「警情当家事、警区当家管、警民成家人、警风成家风」的新时代「富文经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冲锋号,白城公安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派出所工作,紧密围绕‘四个警务’,打造纠纷调解、社区警务、为民服务新品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日,白城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锋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20世纪50年代,老一辈富文民警经常下片与群众唠家常、处感情,摸排掌握矛盾纠纷,鼓励群众反映问题,真正做到辖区情况「一口清」。几十年来,富文派出所坚持将警民互动作为基层治理的有效手段,积极回应群众的期待和需求。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之一。富文派出所将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进一步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努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洮南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韩雷说。
「2023年,吉林省全面推行‘警地融合’‘警民融合’‘社会面协同管控’三项新机制,洮南市公安局在传承老一辈‘富文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实现民警‘下社区’变为‘在社区’,社区警民关系不断融洽。」韩雷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1959年,第一任富文派出所所长胡全文发动治保干部、热心群众组建「老黄忠」「穆桂英」两支巡逻队,成为群防群治的早期实践。
「现如今,富文派出所依然坚持和发扬专群结合的老传统,深化社区警务团队建设。」洮南市公安局政委杨殿东说,派出所发动辖区群众不断充实「老黄忠」「穆桂英」社区巡逻队,坚守入户登记、见人知情,活跃在辖区楼院、集贸市场,与公安民警一道共同守护平安。
「宁肯自己麻烦千遍,不让群众一事不便。」这是富文派出所的工作准则,他们将群众视作家人,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民警在社区警务室增设居民房屋、车辆钥匙寄存服务;推出专用便民服务车,为辖区行动不便、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24小时叫车服务;与社区卫生院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为困难群众免费体检……
「作为警营夫妻,我们要携手前行,保持廉洁本色,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任务,做彼此最坚强的后盾……」富文派出所民警王一然的爱人刘天在写给他的廉洁家书里这样写道。
前不久,富文派出所积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将警风建设与家风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廉洁家书」等活动引导民警辅警及其家属共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45份家书拼成的「廉」字挂在所内,时刻警醒每一名民辅警廉洁奉公、为民服务。
「老一辈富文人秉承着‘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理念,让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群众中,服务一方百姓,守护一方平安。」杨殿东说。
富文派出所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人民满意派出所」等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三等功3次,70余名民警作为先进典型被公安部、吉林省公安厅和白城市公安局推介。
(本报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本报通讯员 朱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