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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域司法协作 共护绿水青山

2024-08-19社会
跨域司法协作 共护绿水青山
———河池市环江法院司法守护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
绿水悠悠,青山绵绵。近年来,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强化跨区域、跨部门生态保护司法协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效能,为推进喀斯特地区生态环境资源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落实最严法治,筑牢生态保护防线
守护绿水青山,必须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保障。2023年11月,环江法院审结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
被告人颜某诱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凤头鹰用于食用或泡制白酒,并在抖音上传播,被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5万元,在媒体上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这一判决有力惩戒了破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生态环境的行为,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环江法院坚持最严法治理念,主动与检察院沟通,提高环境资源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以「组合拳」全链条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与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联动,构建监督、预警、共享与衔接机制,形成保护生态的法治合力;与木论森林派出所、久仁派出所联合巡查,重点排查滥伐林木、非法盗采和狩猎等行为,预防破坏生态的刑事犯罪,充分彰显了维护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司法担当。
2023年至今,环江法院共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犯罪88件,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资源犯罪,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深化跨域协同,凝聚生态保护力量
环江生态环境资源丰富,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全国绿化模范县,拥有九万山久仁和木论喀斯特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喀斯特地貌是世界自然遗产「中国南方喀斯特」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这一世界遗产,环江法院积极寻求跨域合作。
2024年3月,环江法院与融水法院、罗城法院签订【关于建立广西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环资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和线索移送及反馈、案件办理协作、生态修复协同执行等6项机制。
2024年5月,环江法院与贵州荔波法院再度携手,联合签约八项司法保护协作机制配套制度,加强了双方在生态保护领域的深度合作,以深度司法协作为共同保护连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提供司法保障。
山水之间,法徽闪耀。跨域协同机制的建立与深化,有助于提升生态保护的效率和效果,为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生态环境资源提供了更坚实的司法保障。
加强联动普法,激发生态保护热情
「这个叫褐冠鹃隼,它可是头顶褐冠的中型猛禽,平时活动于山地森林和林缘地带……」
2024年3月19日,环江法院干警联合该县检察院、久仁派出所等部门深入九万山核心区东兴镇平安村开展候鸟司法保护暨「广西爱鸟周」宣传活动。
针对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保护,环江法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有效提高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保护的行动中来。
围绕「保护生态环境,珍惜自然资源」主题,深入木论小学、木论思泉生产基地、东兴平安村等地开展「法治宣传四进」活动,以「零距离式」普法让法治声音直抵人心。
结合本土山歌特色,将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理念融入到充满地方韵味的法治山歌中,开展法治山歌暨法治微课堂网络直播活动,制作精美的法治山歌宣传手册、微视频,以「特色式」普法打造生态保护名片。
三年来,共开展法庭开放日7次,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17场,发放宣传资料6万份。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环江法院共推动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防巡护、生物多样性会议等活动8次,保护区内涉火灾、偷盗、砍伐、非法捕猎等刑事案件大幅减少,生态系统质量得到全面提升,物种种群数量稳步增长,珍稀野生动物频现。
(作者:蒙巧娴)
来源:环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