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72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公示(2024年第10期)
近期,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饮料、调味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食糖、水果制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酒类、乳制品、蜂产品、饼干、蛋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23个食品大类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检272批次食品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267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情况主要表现为泥鳅中恩诺沙星残留超标、大米碎米质量指标不合格、枸杞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公示。
不合格情况
1、彭录艳—郴州市罗家井商贸城菜市场燕泉河道家畜水产零售行21号摊位销售的泥鳅,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2、郴州市北湖区刘满生水产仓储配送中心销售的泥鳅,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3、郴州市北湖区刘长生海鲜水产批发部销售的泥鳅,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4、郴州市丰祺高级中学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枣阳市华伟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楚王妃虾田稻贡米,检出碎米(总量)、碎米(小碎米)项目不符合 GB/T 1354-2018【大米】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5、郴州市北湖区发贵香料批发部销售的枸杞(水果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管辖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组织核查处置的执法部门应及时按规定采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