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同意的,因为汕头大学出过这样一个故事。
我们大学的流浪猫狗非常多,即使学校禁止学生养宠物,但是依旧非常的多。
有一天一个学生在逗猫的时候被咬了。
这个是事件的开始,然后后来的事情变得越来越复杂了。有人说他毒死了流浪猫和宠物猫,有人说他用弩箭射杀了流浪猫。
那个学生辩解说自己只有运动用弓,射不出弩箭的,而且弓箭也是钝头,根本没有杀伤力。
然而动保组织还是强行搜查了他的宿舍,并和他发生了肢体冲突。
后来这个学生据传是被迫休学了,学校这才开始整治学校里的流浪猫狗。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当初这个学生被咬了的时候,如果有动保组织/学校保卫科/遗弃猫的主人出来给他报销了那一千多的狂犬病疫苗,事情会不会发展到现在这样的地步?
所以我非常支持学校扑杀流浪猫狗的行为,有的人不愿意为自己的遗弃负责,那就必须有人为了自己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