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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特警大队退役警犬被偷,具体情况如何?这事儿究竟有多严重?

2024-06-18宠物

「警犬都敢偷!」云南瑞丽,一只警犬上厕所时被人当成流浪狗牵走,据当地派出所回应,警犬被偷是真的,这只警犬是,德国牧羊犬,平时很温顺,属于特警大队的警犬,现在已经退役。网友:「快找同事,你同事被偷了。」(来源:潇湘晨报)

近日,一则特殊的「寻狗启事」迅速在网络上扩散。

这则启事所寻找的对象并非普通的宠物犬,而是来自云南德宏瑞丽的一只名为腊门的警犬。

腊门,一只德国牧羊犬,曾是瑞丽公安特警大队的忠诚成员,尽管已退役,但它依然保持着警犬的骄傲和温顺的性情。

据最初发布此消息的网友透露,腊门在一次日常外出如厕时,不幸遭遇了一场离奇的误会。

由于当时处于放养状态,且外形与流浪狗相似,一名不明真相的路人竟然误将其当作无主之犬,轻易地用电动车将其带走。

1、有网友说:还能发生警犬被盗的乌龙事件?!瑞丽公安,你们的专业性呢?退役警犬也是警察的家人啊,放养状态本身就隐患重重,现在出事了,得赶紧给大伙儿一个交代!

也有网友说:简直不可思议!警犬也能丢?!这不仅仅是狗狗走失的问题,是安全意识的缺失,是对公共财产的无视!

2、盗窃警犬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犬作为公安机关的特殊财产,其价值不仅体现在经济上,更重要的是其训练成本和工作价值,因此即使没有具体的市场价格,也可视为「数额较大」。

此外,由于警犬的特殊性质,该行为还可能被视为「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2、如果盗窃者声称不知情,是否可以作为免责理由?

不知情通常不能完全作为免责理由,但可能影响量刑。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罪的成立要求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如果盗窃者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不知道所牵走的是警犬,而误以为是流浪狗,这可能会影响对其主观恶意的判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其刑事责任。

但是,鉴于警犬通常有明显的标识或特征,以及盗窃地点等因素,这一辩解很难站得住脚,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其确实无法辨识。

3、对于找到盗窃者后,警犬腊门的归还和赔偿问题如何处理?

一旦盗窃者被找到,首先应当立即将警犬腊门归还给瑞丽公安局。

根据【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盗窃警犬显然不属于合法占有,必须无条件归还。

至于赔偿问题,瑞丽公安局有权要求盗窃者赔偿因寻找警犬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警犬在被盗期间可能遭受的任何伤害或损失。

如果盗窃行为造成了更广泛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还可能涉及其他间接损失的赔偿。

从保家卫国的英雄到被误当流浪狗带走,这事儿办得太不地道了!警犬也是公职人员的象征,怎么能让它流落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