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动物,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之前就有新闻 [1] ,讲的大概是一只叫「登登」的柴犬。
主人将狗寄养在宠物学校并支付了1万元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后来几经波折,这条柴犬法拍拍出了16.001万元的高价。
记得新闻中,宠物学校的工作人员表示「起诉其还钱不是目的,目的是给狗找一个新家」。
同样的事情又摆在了眼前。
涉事男子欠债8万不还,法院没有什么可以执行的财物,于是只好把被告的12只宠物猫给法拍了。
有人说,把宠物猫法拍了是不是没有考虑到猫与主人之间的感情?
虽然如此,但是我觉得,既然债主已经无力偿还债务,说明其经济还是很吃紧的。
那他经济都吃紧了,怎么养活12只猫呢?
要知道,如果是正经宠物猫,一只一个月低消大概就要在200元。
12只,就算有可以共用的成本,养的再糙一点,那一个月的饲养费用也得在1000-1500元左右。
如果宠物生病需要医治,那更是雪上加霜。
如果站在这个角度上来说,把猫法拍了,反而是对猫好。
毕竟让这12只猫找到各自的新主人,既可以缓解被告人的债务,又可以使原告讨回一定的欠款。同时,猫也能找到个好归宿。
这算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措施了。
另外,法院将猫暂时寄养在了原告家里,原告具有一定的养猫经验,这点也是比较好评的。
毕竟猫是活体,且宠物猫需要一定程度的照顾,法院没有盲目的将其滞留在法院,而是将其暂时放在原告那,对于竞拍人也有一定的保障。
避免了竞拍人因「猫没有得到好的照顾导致身体不适」而造成的人猫两空的情况。
当然了,这次的竞拍也有些许的不足
我查了一下,没查到法拍动物的具体执行条例。
不过个人认为,大多数与公共服务相关的宠物活动,譬如宠物托运、宠物展览等都需要宠物的健康证明或免疫证明。
而这个案例里,猫作为竞拍的动物,是否也应该有其健康证明或者疫苗记录?
毕竟动物作为活体,参与销售或者竞拍,都应该是健康的。
而书面证明是其是否健康的最根本证据。
另外,对于法拍,往往有人抱着捡便宜的心态来参加,拍到不称心或者冲动消费的情况也很多。
普通物品,尚可有这种「开盲盒」的心态。
但是宠物不行,因为它是活体,养了就是沉重的责任。
所以宠物等活体在法拍的时候详情应该写得更加清楚,流程应该规范的更加标准。
随着养宠物的人以及做宠物行业的人越来越多,高价值的宠物也在一直产生。
今后涉及债务问题的法拍宠物的情况肯定会越来越多。
根据该问题,应该拟定好一系列的法拍宠物的相关标准和流程。
这样对于竞拍者,也是一种保障。
参考
- ^ 柴犬登登拍卖记:动物是如何被司法拍卖的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7628966377743178&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