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动植物养殖、屠宰、运输,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在【畜牧法】下面,一些重要的农产品还有自己的专项规定。比如说,对于猪的管理,就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对于那些没有专项管理规定的动物,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基础上,各地区可以自行制定管理法规。
这里要说,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是为保障基本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管理成本。因为可以吃的农产品太多了。这个地区吃果子狸,那个地区吃蜗牛,还有的地方还有专供食用的蝗虫和蛇类。所以,只有到了规模养殖所在地,才能决定这事儿该不该专项管理。如果市场规模不大,那就跟着猪肉一起管理也就算了。
猪肉管理基本上代表了可食用的哺乳动物的通用管理方法。就好比水产和禽类统一管一下就好啦。并没有海参、鲍鱼、螃蟹、鸵鸟、鸽子每一种动物都出一种不同的管理标准,没有必要,也是资源的极大浪费。
狗肉是一种在近年来争议较多的肉食。有人专门就拿没有犬类屠宰的专项管理条例说事儿,说屠宰犬类就是非法的。后来为了减少争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还专门除了个文儿,明确给出了犬类屠宰的解释。
大家重点看我标红的句子。解释是非常清楚的,没有标准的动物,就按猪肉处理就行了。
如果地方上觉得狗肉很重要,需要单独拿标准出来,那你们自己根据地方情况定标准,国家层面不管。
然后,猫肉这个东西就比狗肉更加小众了。说实话我吃都没吃过。上次去广州差点儿点了这个菜。结果还不是因为猫,而是因为有个朋友坚决不吃蛇,所以最后没吃成龙虎斗。
猫肯定国家连解释都懒得解释了,实在是市场太小了。就当猪肉管就没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