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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不敢跟为取乐挖活着的健康猫眼珠子及为取乐拿刀割猫肚子和腿的人做朋友?

2024-07-15宠物

我是会坚决拒绝的。因为可以说自己算得上是一个比较老牌的人文主义者,很多时候读一些浪漫主义时期的诗歌还是会心有戚戚焉。譬如说Coleridge的【古舟子吟】,里面写道:

往往会被其中的大爱所感动——年轻的水手,因为射杀了无辜的信天翁而遭到诅咒;因为感叹海蛇的优美而得到了救赎。这个隽永的歌谣之中,水手最终成为了这个教诲的传播者、成为了本雅明口中「说故事的人」。而这个故事其实是一个非常经典的近代人文主义的母题:

神就是爱、爱就是神。

当然,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这种生物之间的博爱传统归结于基督教,毕竟圣经中也说过:

神就赐福给他们,对他们说:「要繁衍增多,充满这地,征服它;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所有走动的生物。」 29 神说:「看哪!我把全地上结种子的各样蔬菜,和一切果树上有种子的果子,都赐给你们作食物。 30至於地上的各种野兽,空中的各种飞鸟,和地上爬行有生命的各种活物,我把一切青草蔬菜赐给牠们作食物。」事就这样成了。 31 神看他所造的一切都很好。有晚上,有早晨;这是第六日。

但这段西方文化最为经典的文本之中的一段话该怎么解释呢?是解释成:「人类拥有对世间万物的毁坏权」;还是解释成:「人应当成为这个秩序的守护者」呢?想必是后者吧。

因此退一步讲,其实各个文化早期——如果不严谨的说是轴心时代之后——都会诞生生出一种「普遍的大爱」这种概念。一如孟子中所说的:

曰:「无伤⑿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 君子远庖厨 ⒀也。

或者佛教、毕达哥拉斯派、德鲁伊信仰典籍之中出于「轮回」的理论而强调不要伤害生物。这个背后其实是「同情心与生存之现实之间的较量」:随着文明的进步,我们会变得越来越善良、越来越宽容;但是为了生存为了获得食物,我们要始终不能放弃残忍。

这也就意味着到了现代社会,我们人类终于有幸(谢天谢地)不用为了生存而去杀戮了——虽然为了获得蛋白质,我们依然会去间接的杀戮、让我们依然可以避免亲手杀生、可以尽可能去避免那些生物死亡的痛苦。当然,如果一个人如果想牺牲口腹之欲、去成为一个素食主义者,这个也不再是统治阶级的特权——古代社会的平民确实不常吃得起肉,但例如婆罗门、德鲁伊、佛教僧侣等等严格的素食戒律,往往是专属于上层神职人员的。

但今天有一些人确想要回归野蛮,并以此为荣。而我看来,这些人的行为其实跟那些太平日久忘记了平和生活可贵的人差不多——他们之所以去赞美那些无用的杀戮和无意义的战争,只是因为健忘。

可爱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