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完了为什么禁止查性别,我想问问我们能不能禁止非医学需要堕胎,同时对残害女婴女童和未成年妇女加重处罚?
保护那些因为性别被害的女孩。
之前我看完这个事情,我设想了一下,一个女胎从xx型受精卵开始,她会面临什么?
她能像我和姐妹们一样平安出生吗?如果她不能平安出生,那她会面临什么?
所以我提出要禁止非医学需要堕胎,严肃处理残害女婴女童和未成年妇女的违法犯罪。
这里我考虑过未成年女性怀孕的情况,也可以特意设置措施保护这些未成年女性。
比如,只要怀孕生子的女学生想继续上学,学校就不得对她造成任何阻碍,否则重罚学校里,做出阻碍她上学这个决定的教职员工(严重处分,回家反省,留校察看,开除,这些算阻碍上学)。并且也要设置公共母婴设施,供她们使用(怀孕生子的女性教职员工也可以用)。
另外,怀孕后经过严格的证明,无力抚养或不适合抚养的,应该设置畅通的送养收养渠道,并加大福利院建设。婴幼儿用品来源也好说,让婴幼儿用品生产商销售商用货抵税就解决了;并且要推进建设二手婴幼儿用品的转卖和捐赠平台,倡导转卖和捐赠二手婴幼儿用品,提高非一次性婴幼儿用品的利用率。
原本我想的是禁止堕女胎,但这么做就得禁止外嫁,所以还是禁止非医学需要堕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