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评论区的回复我想重述下我的观点:
1、首先120急救人员的作用是什么
转运!转运!转运!
放一张北京院前急救服务条例
按照这个条例和我的理解,120急救人员的职责就是转运,当然在转运途中必要时实施一定的救治措施,至于是否有必要转运,是否适合转运这并不是120急救人员也就是随车急诊医生的职责,无论是调度员让急诊医生去判断是否应该转运还是急诊医生在没有看到患儿的情况下以患儿父亲的说明而没有转运,我认为是违反120急救职责的。
2、120急救人员和驻点医护人员是否有权利去诊断来判断转运的必要性。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很简单:
没资质,没能力!没资质,没能力!没资质,没能力!
其一,急救人员的职责是将病患转运至专业的医疗机构,交给专业医生进行处置,他们的职责就是转运,是否应当转运本就不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
其二,急救人员和驻点医护人员也不具备诊断的资质和能力:1、隔离酒店的驻点医护人员相当数量是护士,根本不具备医师资质,而且相当数量的120急救人员也是没有这样的资质,所以没有诊断的资格从而引发医疗法律纠纷的案件也不是少数。2、即使驻点医护人员和120急救人员是具备医师资格的医生,他们也没有这样的专业能力判断患儿是否有急病而是否需要转运,毕竟很多病情是专业医生也需要通过专业仪器检查才能够诊断确诊。
本案例中驻点医护人员仅通过观察,急救医生仅通过询问就武断判定孩子不需要转运更是不合请也不合理。
3、是否因为新冠集中隔离而不进行转运。
我认为这个更是无稽之谈,每个人都有接受诊疗的权力,如果因为新冠隔离而失去这个权利,那我认为这是每个患者的悲哀。就连二十条都提到要保障这些人就医的权力,那我认为其他人更没有资格去剥夺他们的这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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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作为一个奶爸,看到这样的通报气愤不已,通篇内容都是避重就轻,整个通报都是春秋小说的写法,果然通篇回复都很郑州,不知道的还以为欠郑州一个赞。
首先我要强调,新生儿的任何一个不寻常的表现都不能掉以轻心,不要说拉稀,吐奶,发烧,起疹,一个早产儿,脱离母乳,没有母乳提供的抗体,先天性的体弱,就是不起眼的一个小问题都可能要了孩子的命。
其次,整件事情的关键点,就在于11:57-13:18这段时间,120救护人员来之后竟然没看到孩子你就走了?作为一个4个月的新手父亲,你让他来判断孩子是否有问题?那还要你们医生做什么?新生本身就是肠胃脆弱,从病种从胃食管反流,肠套叠,肠胀气,乳糖不耐受、胃食道狭窄到轮状病毒感染等林林总总,尤其是秋冬季是轮状病毒感染高发期,如此多的病种就是非新生儿科室医生恐怕都很难判断,既然父亲觉得孩子有问题,叫120过来,不管有没有问题,你先带到医院去,这是你的责任,如果孩子没问题在送回来,又不是白跑,120出车的往返费用不是人家父亲掏?你没见到孩子,仅仅凭一个非专业人的描述,就做出如此判断,如果说新手父亲不能察觉到危险,难道作为120急诊医生你们看不到新生儿在隔离期间因为生活不便可能造成的各种危险么!
最后,同为宝爸,愿宝宝在天上没有病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