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之所以不叫「狗主人」,而是叫「狗奴」,是因为他们违反了一条养狗的铁律:狗必须低人一等。
我舅舅家也养过狗。
第一代,在我和外婆(我舅亲娘)上门做客的时候对我们吠。当年冬天它就变成了狗肉和狗皮手套。这种狗纯属脑残,眼看着主人(舅舅)都已经亲自出门迎接亲娘和亲外甥了,还搁那儿吠,典型的生物本能压倒社会性素质。直接送它入轮回,教育的机会都不给。
第二代,那远比第一代有眼力见。它甚至会去村口车站接我和外婆。它在从来没见过我们的前提下,就靠着舅舅事先拿外婆的旧衣服给它「预习」,就记住了外婆的气味。在完全没办法「预习」我的前提下(我没旧衣服在舅舅家),先是凭气味认出了外婆,又察言观色看(它都已经摇着尾巴朝外婆跑过来了,又退开,歪着头看)外婆很宠我,知道我也是惹不起的角色(哪怕完全不熟悉气味)。
第三代,它是第二代亲生的,已经会往家里捡钱了。毕生捡了二十多块钱。第三代是底子最好的,对它的教育也是最严格的。当时舅舅做点小生意,搞点小零食卖给附近的小学生,为了避免狗子吓到小朋友,硬是给它把生物本能都掰过来了。
其一,严禁它嗅裤腿(既怕它吓到小朋友,也怕它突然往小孩腿上来一口),训练方法是只要它敢凑近裤腿,当头就是一棒(报纸卷成的)。
其二,小孩来买东西要从门口上几级台阶,狗子绝不能趴在台阶上面(怕它趴高了容易「狗眼看人低」,万一给小孩脸上来一口就不得了),只能趴在台阶下面。而且,不能趴在正门口,只能趴在门口旁边。此外,绝不能昂首挺胸「犬踞」,只能低眉顺眼趴着。
有一次,有小朋友来买东西不小心踩到狗脚,它也只能哀嚎,是绝不敢也不会有任何实际行动的。舅舅宁可自认倒霉,私下里给狗子治脚,也绝没有指责小孩踩了它。
你就是说破大天,人的面子也比狗大。
狗就必须低人一等,认同这一点,你才养得好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