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程序暂时没把是否婚育作为硬性条件,但难可能难受在民间组织部的嘴上。
结不结婚、生不生娃,是个人的自由,公务员法没有硬性规定,劳动法也没有。有规定的是重婚、超生……
如果你作为单位的小透明,没人会关注你是否结婚生娃,稍微不太透明的,会有一群大妈大姐给你介绍对象,随着时间越久,这个特质会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慢慢就不透明了。然后再熬过一段时间,大家习以为常,你再次变成小透明,只是偶尔有大龄青年未婚未育的时候,你被莫名拿出来当个例子。只要心态好,丝毫不受影响。
然而,如果你在单位很受领导青睐,尤其是异性领导青睐,或者晋升比较快的时候,这时候各位八卦派掌门会把你的故事编的神乎其神、玄乎其玄,真假莫辩。此时才是最考验人的时候,是坚持本心,还是索性破罐破摔,极难把控。
所以,既然想,就不要有顾虑,既然做,就不要在乎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