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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百元狗肉全为鸭肉,广州一店铺「挂狗头卖鸭肉」被罚

2024-02-01新闻

近日,广州市桂邻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掺假掺杂食品,被广州越秀区市监局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52元。

信用中国处罚内容显示,有群众举报称,2023年5月5日在桂邻妹桂林米粉(总店)就餐,扫码点餐时发现出售狗肉,并当场截图留证,怀疑商家的狗肉是未经检验检疫的非法肉源。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23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其微信小程序「桂邻妹+」上架销售的「桂林灵川狗肉¥128.00/1斤」,实为用鸭肉加工烹饪制成,该菜品的原材料中并未使用狗肉,因此当事人构成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行为。当事人共售出了4份「桂林灵川狗肉」收入所得为652元。

当事人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但由于商家在调查过程中表现积极配合,且属于首次违法,广州市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没收违法所得652元、罚款10000元,罚没款合计106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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