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问题的本质已经由是否假唱,变成人民对朴素正义的追求了。
我之前有回答写到过(如何鉴别假唱?)假唱目前在国内的法规里是很难明确定性的,相关部门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目前网络上也已经有很多热搜、文章开始造势,讨论垫音、半开麦,甚至是只要歌手现场麦有收音,都不属于假唱了。
但是只要歌手现场麦有人声收音就不算假唱么?从情理上肯定不是。
不管任何行业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则,都必须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感官、常理、直觉,符合普通人对朴素正义的感受、追求。
是的,也许你演唱的时候是半开麦了,但是开麦的声音在听众席的观众几乎都听不清楚,能听到的全是预录的人声垫音,能说这不是假唱么。
从法理法规上可以强行说不是假唱,但是它不符合人们的直觉。
这问题,虽然从歌手出发有无数狡辩的空间,但是从听众和主管单位的角度还是可以下判断的。对于观众来说,我觉得你假唱了,那就是假唱了,我可以不买你票。对于主管单位来说,在法规下的自由裁量范围内,也可以有充分的,符合人们常理的裁定空间。
所以假唱,是一个既有事实判定,也强调主观动机的事情。判断的真正标准,在人们的耳中、心中。
最近在网络上听到了很多所谓老练的、中庸的、功利主义的声音的,说假唱是一个标准难以确定,作弊方法还有无数精进空间,甚至最终可以变成一件让人无法察觉的事情。所以既然难以阻止,一切有关假唱定性的言论、努力、法规完善都是没有意义的事情。
因为一件坏事难以判定就不做出抗争、努力,这样的言论真是太坏了。
犹记前几年昆山龙哥案。正当防卫在我们目前法规的司法实践中无疑是一件比较难裁定的事情,涉及对当时情形、防抗程度的各种复杂认定,所以一直以来正当防卫相关法条执行力度不好。但是在有了昆山龙哥案之后,各级部门的对于正当防卫的司法实践开始更大胆、更有魄力的应用执行。
昆山龙哥案件中的龙哥一看就是坏人,反杀者一看就是好人。所以如果法律无法认定案件中的好坏,就请修改法条或者通过自由裁量给予人们正义。
如果说我在昆山龙哥案中有什么体会,那就是公民基于朴素正义的舆论,是推动法律法规完善的最重要力量。
同理,一个歌手在演唱会中,不管你有多少理由、多少方法,让观众听不见你的真实声音,让观众缺少对「作假」的知情权。那你就是作假、就是不正当,就是不符合人们内心的朴素正义感的。
我相信有关部门会做出正义的判定裁决,也希望这次的假唱争议能成为我们司法实践中对于「假唱」判定的一次进步的标志性事件。
如果假唱还有更多的花招和方法,那就让监管陪它一直玩到底。
如果说所有人内心的朴素正义感中什么是最重要的一个。
那一定是,邪不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