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华文星空 > 新闻

实质性审计程序工作底稿

2024-01-05新闻

一、概述

实施实质性程序的目标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通过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应对措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的区别与联系

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釆取的应对措施第二条 :实质性程序,是指用于发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的审计程序。实质性程序包括下列两类程序:

(一)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细节测试。

(二)实质性分析程序。第三条 :控制测试,是指用于评价内部控制在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方面的运行有效性的审计程序。

联系:

1、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都属于进一步审计程序,是一个整体项目审计过程中不同的审计程序阶段。

2、都属于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釆取的应对措施。

3、控制测试为确定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提供基本依据,控制测试的结果为考虑如何实施实质性程序提供基础。

4、实质性程序在控制测试的基础上进行,实施实质性程序的繁简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控制测试的结果。

5、控制测试与实质性程序的结果相互补充。

区别:

三、在实施实质性程序过程中,审计师根据具体情况,可能确定:

1、仅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就足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如当实施控制测试获取的审计证据可以支持风险评估结果时。

2、仅实施细节测试是适当的。

3、将细节测试与实质性分析程序结合使用可以最恰当地应对评估的风险。

4、实质性分析程序通常更适用于在一段时期内存在可预期关系的大量交易。

四、对期中获取审计证据的考虑

1、如果在期中实施了实质性程序,CPA应当针对剩余期间实施相关审计程序,以将期中测试得出的结论合理延伸至期末。

2、如果期中检查出CPA在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未预期到的错报,CPA应当评价是否需要修改相关的风险评估结果以及修改针对剩余期间拟实施的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3、在某些情况下,CPA可能认为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并将期末余额的相关信息与期中的可比信息进行比较和调节,具有重要作用。

4、CPA在期中实施实质性程序而未在其后实施追加程序,将增加期末可能存在错报而未被发现的风险,并且该风险随着剩余期间的延长而增加。

5、下列因素可能对是否就期中至期末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产生影响:

(1)特定类别交易的期末累计发生额或期末账户余额在金额、相对重要性及构成方面能否被合理预期。

(2)被审计单位在期中对此类交易或账户余额进行分析和调整的程序及确保截止正确的程序是否恰当。

(3)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能否提供关于期末账户余额和剩余期间的交易的充分信息,以足以调查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