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对象: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本课目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过对本课的学习,把握好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任务,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谋划,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由此可见,「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决定】强调,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决定】的第二部分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系统部署,我们要把握好相关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要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
第一,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以制度化保障促进国有产权保护,防止内部人任意支配国有资产,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依法平等使用土地等自然资源。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
第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依法按期认缴。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修订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强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推出一批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为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放宽准入作出探索,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持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高效配置。
第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充分用好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为市场主体办理注册、审批、备案等相关业务时,适时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提高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意识。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报告标准,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实现异地互认。加强事中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根据权责清单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存,做到可查可核可溯。有关部门依据在事前、事中监管环节获取并认定的失信记录,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以相关司法裁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处理结果为依据,按程序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加快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认定依据、标准、程序、异议申诉和退出机制。制定管理办法要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出台的标准及其具体认定程序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作者分别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研究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