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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体制内,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可以调任乡镇党委书记吗?

2024-07-14新闻

网友提问:县级体制内,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可以调任乡镇党委书记吗?

在县域体制范围内,公安系统和普通的基层乡镇基本属于平行的两条线,两者虽然都要接受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管理,但是县公安局跟乡镇区别还是很大的。主要原因在于,县公安局还要接受市公安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一定程度上市公安局对县公安局还是有一定的影响力的。

基本上,没有太大意外的话,公安系统上下线条的干部,通常都以内部消化为主,轻易不会跳出公安的圈层。当然,也确实有少部分干部出现外调,到其他行政部门任职。具体到现实中,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能否调任乡镇担任党委书记呢?

一、两个岗位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普通县区下辖的乡镇,没有特殊情况都是正科级规格。乡镇党委书记一般来说也是正科, 跟乡镇长级别相同,是一个乡镇当中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的头号人物。不过,也并不绝对,有的乡镇因为工作需要,或者本身为经济强镇、体量大镇,乡镇党委书记会出现由县委常委兼任的情况,此类情况不做讨论。

县公安局作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三定规格与县直其他政府部门一样,都是正科级别。县公安局领导职数一般核定为「2正3副」,即局长、政委2人,以及副局长和党组成员3人。按照职责,政委一般是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协助局长抓好公安局思想政治工作,分管县公安局党建、群团、审计等内部管理工作。一般来说,县公安局设置政委以后,不会再有常务副局长,但也有部分人口大县和经济强县,因为体量原因和工作需要,会另设一名常务副局长。

公安局长通常由副县长兼任,法定副处级别;政委行政级别会比局长略低,通常为正科;常务副局长一般也是正科规格,其他党组成员和副局长为副科。

二、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能否调任乡镇党委书记?

如果仅从两个岗位的级别上看,两者都是正科级领导职务,调动属于平级调动, 不存在提升使用或者其他情况。但实践中,这种调动轻易不会实现。

从职务和级别上看,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是正科级领导职务,乡镇党委书记也是正科级领导职务,从正科职到正科职属于平级调动,理论上调任不存在问题。实际上,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要调任乡镇党委书记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1.乡镇党委书记来源相对比较明确。乡镇党委书记的岗位是比较重要的,是基层政府最高的掌舵人,所以其任职要求比较高。一般来说,没有太大意外,乡镇党委书记的人选通常会由其他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或者县直部门一把手接任;另有县委常委部门常务副职,比如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委办常务副主任等接任,而且通常这些常务副职本身就有县直部门正职或者乡镇正职任职的经历。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往往只有从警的经历,而且没有担任正职履历,不符合调任条件。

2.个人能力素质未必能够掌管全局。要知道,一个乡镇党委书记是主抓乡镇全面工作的,党建、经济、民生,招商引资等等重要工作。这就决定了,一方面乡镇党委书记的任职经历要相对完备一些,另一方面乡镇党委书记必须熟悉社会面的各项工作,能够左右全局。乡镇党委书记个人素质要更加全面,既能领导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政治工作,也能做好思想工作、群众工作。而常务副局长毕竟是警务人员出身,学的干的都是专业技术活,在警务系统没有问题,但外放到乡镇从头干起,会相当吃力。

3.公安人员的编制身份会受到限制。公安人员和法检一样使用的是政法专项编制,跳出公安队伍需要作报备。特别是一定层级的公安领导,在此方面相对会更加严格一些。通常不仅需要向组织部门、县委报批,同时还要征求市级公安部门的意见,征得多方同意后才可以办理。尤其是,市级公安局在公安系统内部人员的调配上具有很大的话语权,并不是自己想调动就可以调动的。

归根结底,两个岗位分属不同的系统,尽管在政策上没有明显的限制,但是两者的职业特点和编制性质,注定了平级调动跨越行业,难度还是相当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