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左琳)10月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江苏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白皮书(2019—2023)】。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五年来,江苏法院一审涉外商事案件调解、撤诉比例为42.1%,总体较高。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标的额总和超过600亿元人民币。
据悉,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7223件,其中,受理涉外商事案件3215件,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008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6769件。五年来,江苏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数较为平稳且呈总体上升趋势,商事交易的主要类型在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中均有体现,这反映出江苏跨境商事交易秩序较为稳定,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司法需求日趋多元。此外,江苏法院还审结涉外商投资企业纠纷6827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9422件,办结司法协助案件3130件。
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新收和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数。 受访者供图
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受理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大标的额案件较多,反映出江苏对外经济交往的资金规模较大、交易模式复杂;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结案方式虽仍以判决为主,但是多元化趋势明显,反映出江苏法院大力推动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着力运用「东方经验」化解涉外商事纠纷。
2019年至2023年,江苏法院分别受理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港澳台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40件、27件、42件、47件、73件;分别受理协助外国、港澳台法院送达和调查取证案件347件、328件、361件、295件、470件;分别受理委托外国、港澳台法院送达和调查取证案件353件、368件、338件、340件、256件。司法协助需求较大,且呈总体上升趋势,体现出江苏法院始终以开放合作的态度推进涉外审判工作,坚持以交流促发展、以合作求共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诉讼权益。
与此同时,五年来,江苏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中查明和适用域外法、适用国际条约的案件数量分别为1件、5件、13件、14件、15件,适用域外法、国际条约的案件数量持续增多,表明江苏法院不断健全域外法查明机制,有效拓宽域外法查明渠道,涉外审判人员查明和适用域外法的能力水平持续提升,有力保障中外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的权利。
白皮书提到,江苏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覆盖领域广、新颖性强,涵盖了跨境贸易、投资、金融、基建、服务等众多行业领域,延伸至社会经济的诸多方面,跨境电商、海外仓、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国际银团贷款、备用信用证等新类型案件增多,此外还有诉讼主体分布广泛,涉「一带一路」国家案件数量增多,外商投资企业纠纷增多,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凸现。
在主要举措和成效方面,江苏法院强化制度保障,持续加强司法政策供给,强化司法公开,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聚力打造服务开放精品案例;不断健全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组织体系,优化调整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管辖布局,全面扛起海事司法重任;深入推进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健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外脑」作用,提升对下监督指导实效。
下一步,江苏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的工作将进一步把牢工作方向,提升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能力;进一步深化精品战略,推动涉外审判提质增效;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涉外审判专业水平;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基,夯实涉外审判队伍建设。
编辑 刘倩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