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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将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的问题

2024-02-04新闻
2月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在回答有关「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还存在薄弱之处」的提问时,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锦生表示,将通过「刀刃向内」的措施,着力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的问题,切实提高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黄锦生说,近年来有些发生事故的企业,都接受过政府部门的安全检查,也受到多次行政处罚,有些甚至是前一天刚检查,第二天就发生事故。这既有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成本过低的内因,也有部分监管监察人员责任心不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的外因。
黄锦生表示,对此,新颁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对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开展重大隐患整改和复查,对事故多发地区实行重点监察。同时规定,对地方政府及监管监察部门不履行职责、不及时查处辖区内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接到举报不及时处理、要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进行生产、瞒报和谎报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这些「刀刃向内」的措施,着力解决监管执法「宽、松、软、虚」的问题,切实提高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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