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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雪,受审

2024-09-27新闻

9月26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受贿案。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熊雪利用担任重庆市南岸区副区长、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永川区委书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用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熊雪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熊雪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熊雪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3年5月11日消息,熊雪被查;2023年11月13日消息,熊雪被开除党籍。

经查,熊雪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七个有之」,拉帮结派,政绩观扭曲,搞形式主义、虚报造假,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服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不正确履行职责;家风不正,对配偶不管不教;贪得无厌、腐化堕落,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获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熊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 决定给予熊雪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熊雪出生于1962年,他一直在重庆工作,曾任:共青团四川省重庆市南岸区委书记,南岸区体委主任,南岸区委办公室主任,南岸区副区长,江津市市长,重庆市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市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重庆市北部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书记等职。

2013年,熊雪任永川区委书记;2016年任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18年任重庆市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

2019年,他任重庆市副市长,后兼任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