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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协警铐走实习律师「对两名辅警予以辞退」,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2024-02-03新闻

嗯,那这种新闻看了之后不是幽默而是害怕。

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遇见这种问题,但这个实习律师是作为伴郎的酒店了,并没有表明他的身份,

所以说这个事儿最终可能还是会落在大众的头上,如果出现了这种暴力执法的情况还是很吓人的。

如果我们看完就会发现就是执法作风太粗暴,然后没有出示证件,也是违规使用警械。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作为行政执法的特别法,专就人民警察执法作了特别规定,即其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同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第二条 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

近日,一篇【要求查房人员出示警察证后,我被背铐至派出所】的文章引发关注。文章描述,1月30日,一名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的实习律师作为伴郎参加朋友婚礼,入住了山东菏泽一家酒店,当晚有「协警」查房,该实习律师要求查房人员出示证件被拒后,被用手铐强制带走。据其讲述,查房的原因是酒店存在登记不规范的问题,而他莫名其妙地被戴上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