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显示,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阳奉阴违,搞「七个有之」,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股份认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志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志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伴公汀」注意到,孙志刚是党的二十大后落马的首个省委原书记。公开履历显示,孙志刚,男,1954年5月出生,河南荥阳人,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9月入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孙志刚早年在湖北工作,曾任武汉市汉阳区区长,武汉市副市长,宜昌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02年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2006年,孙志刚跨省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10年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2013年任原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正部长级)。2015年10月,孙志刚任贵州省代省长,次年1月任省长。2017年7月,任贵州省委书记,后于2020年11月卸任。2020年12月至2023年3月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来源:伴公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