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郎古酒
两家酒企围绕「郎」字的争议提前落幕。12月22日,澎湃新闻从夜郎古酒和郎酒方面获悉,夜郎古酒已向四川高院撤回上诉,和郎酒达成和解。
近期,川贵两家酒企之间的商业纠纷引发社会关注,夜郎古酒被指控侵犯了郎酒公司的商标权和商号权,四川省泸州市中院一审认定「夜郎古酒」完整包含「郎」并且与「郎」商标字体近似,构成不正当竞争,需向四川郎酒公司一方赔偿经济损失1.96亿元并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带「郎」字。
一审宣判后,夜郎古酒公司曾发布「严正声明」,声称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并称「夜郎古」商标合法有效,企业名称、商标注册历程清晰,不存在不正当竞争。11月18日,夜郎古酒向四川省高院提出上诉。
郎酒与夜郎古酒,分别是四川、贵州的白酒品牌,同属赤水河流域白酒产区。2024年11月7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使得双方间的巨额商标权争夺引发热议。
郎酒方面主张,夜郎古酒在生产、销售的白酒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标识,侵犯了其「郎」商标专用权,并不断恶意抢注、不规范使用带「郎」商标,试图「搭便车」,还在宣传中故意实施混淆行为,误导公众,主观恶意明显,构成不正当竞争。
前述泸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夜郎古酒方面使用与「郎」商标近似的「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标识,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其生产、宣传、销售前述白酒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其行为违反商业道德,将包含「郎」的文字注册为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 并且其主观故意明显,侵权行为后果严重,可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判决其立即停止生产、宣传、销售涉案白酒,赔偿郎酒经济损失1.96亿元,并限期变更企业名称、不得带「郎」字。
一审判决后,夜郎古酒业发布声明称,将向四川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贵州省白酒企业商会、遵义市酒业协会、仁怀市酒业协会均发布倡议,希望双方秉持和谐共生的理念,放下成见,寻求和解之道,通过友好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问题,妥善处理知识产权及所谓「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分歧。
澎湃新闻注意到,该案一审判决也引发了知识产权实务界和学术界的争论。多名业内专家分析指出,商标是否侵权或商号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是否会造成消费者混淆,「‘夜郎古酒’与‘郎酒’,从字数、读音、外形和内涵上看,均完全不同,不构成混淆的标准」。
澎湃新闻注意到,目前,夜郎古酒已撤回上诉,双方达成和解。该案折射出的商标共存法律边界等问题仍值得关注。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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