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义珍临走前以接自己母亲不能花公家钱为理由给了司机1000块钱,我觉得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所有的贪官都表面清廉,丁义珍也不例外,装清廉都装习惯了,马上逃跑了也要装到最后一刻。就像高育良被抓的时候还在欣赏他在全省政法委座谈会上的精彩发言,我们的警察是人民警察,法院是人民法院…
第二,能当厅级领导的司机都是人精,丁义珍是副市长兼光明区区委书记主抓光明峰项目,宴会还没结束他这个主管领导就走了,还是走的后门,司机大概率猜出点啥了,这1000也算给点好处费。
不过丁义珍最好结局其实是进监狱,只要他把事情都担下来不乱咬人,他能安全舒适的度过后半生,财产都没转移去什么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