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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公布→

2024-02-01新闻

1月30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

共有5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优化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有关规定,

对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特殊津贴3万元,

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

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

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23年我区共有5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6号),现将我区2023年入选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爱护和团结引领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各盟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部署要求,把优化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作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骨干力量,在推动科技创新、技术进步、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担负重要使命。各盟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健全管理机制,加强跟踪考核,加大激励保障,提供必要条件,支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更好发挥作用和成长发展。要健全联系服务制度,加强政治引领,密切联系服务,关心身心健康,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弘扬他们科学求实、敬业奉献的精神,展示他们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风貌,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要倍加珍惜荣誉,心怀「国之大者」,坚持「四个全面」,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发挥传帮带作用,引领带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特殊津贴3万元,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免征个人所得税。我区新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证书和津贴发放工作由内蒙古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请有关盟市、部门和单位统一汇总本地区、本单位入选人员账户信息,尽快反馈至内蒙古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确保津贴及时发放到位。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塞 夫,联系电话:(0471)6268105。

内蒙古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人:沈婷,联系电话:(0471)6601325 。

附件: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30日

附件

2023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乔鸿 校对: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