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想出院的话,走「证明自己是正常人」的思路是行不通的。
因为这样做你是在试图否定这个治疗体系,想要证明治疗没有必要。
问题是,这个机构并不负责判断「是否有治疗的必要」,这个必要性判断根本不是发生在他们这个机构——至少不在住院治疗部们。
ta们只负责判断「是否有必要继续治疗」,或者更确切的说——「患者是否可以适应社会生活」。
一言以蔽之——精神病只有一种,就是 无法适应社会生活,即社会性匮乏。
它不表现为「天马行空」,「思维跳脱」,而表现为对社会的疏远、敌视和不接受。
因此,真正导致「精神病患者」无法出院的要害在于当事人在不断的声称自己「有冤情」、「被迫害」,在控诉社会的「变态」,在主张某种与社会规则不兼容的变革——例如让ta来当上帝,或者体现出对社会规则的「理解困难」或不尊重。
而「你们抓错了人」、「我爹妈不是人」、「你们是帮凶」……这些表现,就是典型的「治疗未能见效」的证明。
这还包括各种愤世嫉俗的、自认为头头是道的可怕「社会理论」。
想要出精神病院,你需要证明的不是「我很正常」,而是「我无怨无害,希望自食其力」。
这首先要从积极配合治疗,让医护人员发现照顾你不费吹灰之力,甚至你意外遇到一些负面刺激你的状态都很稳定,以至于ta们相信你的家人(或负责单位)可以轻松的接手,不会造成很大负担就可以。
你要停止在院内对国家制度、社会规则、司法行政、家庭伦理……搞吐槽,停止在院内拉帮结伙求认同,一起诅咒爹妈学校同事,恨不得歃血为盟在地下室建国。
不然医院没法下这个「已经可以回归社会」的结论。
这跟你觉得自己有多少「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没有啥关系,这是非常现实的直白规则,也是医生们领薪水所需要忠实的基本职责。
你到底是想出院还是想赢得辩论,这就要你自己掂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