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常见的方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然后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成功过一个案子,在腊月二十六的时候通过公安天眼抓到,人还没有送到拘留所,钱就到位了。
✔ 执行和解,增加执行担保人。
也成功过两个案例,夫妻一方负债,负债方没有钱,非负债方是有财产的,对失信还是有所顾忌,通过中间人、法官促成和解,延长还款期限,但是由另一方作为执行担保人,为以后做准备。
✔ 追加被执行人。
最高院对追加执行人有专门的司法解释,主要是针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比如说,个人独资企业负债,可以追加投资人为被执行人,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负债,未足额缴纳或者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具体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化
✔ 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有些被执行人会将自己的财产过户到自己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名下,或者将自己的收入转给自己的近亲属,或者放弃自己的某些权利,恶意地负担其他的债务、给人担保等,如果有相关的证据能够证明,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可以撤销其损害债权的行为,把原本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回归到被执行人名下,继续往下执行。
✔ 转为刑事案件,用刑事撬动执行
难度比较大,对被执行人的情况要非常清楚,掌握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对被执行人财产变动情况有所了解,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可以考虑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变动情况,比如银行账号、房产、车辆、股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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