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男子花50万购买一辆高配奔驰,请朋友吃饭庆祝,却被一位土豪朋友借走,谁料朋友又将车再次转借他人,并在高速上发生车祸撞毁,由于醉驾保险拒赔,男子找土豪赔偿,土豪:车又不是我撞的,你老找我干嘛?
(案例来源:大参考)
张先生是河南焦作人,在当地经营生意,家庭条件不错,事发前不久,他和老婆商量后,决定购买一辆高配版奔驰E300,车子落地共花费将近50万。
张先生喜提新车很开心,便召集身边的好兄弟,大家聚在一起吃顿饭庆祝一下,饭桌上众人开怀畅饮,大家都对张先生赞不绝口,夸赞他年轻有为,不到30岁就能开上奔驰。
这时,张先生的一位朋友荆大哥开口,提出要和张先生互换一下座驾,让张先生将新车让给他开两天,张先生毕竟年轻,不懂得拒绝的艺术。
再加上荆大哥是武陟县有头有脸的人物,名下有2家酒吧、3家餐馆,他一直很尊重荆大哥,于是刚提的新车,就这样借给朋友。
众人都为张先生的豪爽纷纷举杯,荆大哥更是频频向他敬酒,当天两人喝得十分尽兴,本以为借车会让兄弟感情得到升华,没想到车子刚借出去,第二天就传来坏消息。
荆大哥的一位朋友李某,以230码的速度醉驾,导致车子发生事故,车辆着火以后彻底烧没,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也高达234mg/ml。
事发后,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带走立案调查,由于事故是由酒驾加超速造成,所以按照规定,保险公司无需赔偿。
心急如焚的张先生,第一时间就找到荆大哥,询问此事该如何解决,荆大哥刚开始说的很好,表示30-50万不是大事,如果肇事者不赔,由他负责赔这笔钱。
得到这个承诺后,张先生安心地回家,可他在家左等右等,50万就是没打进他的账户,在妻子和家人的埋怨下,张先生非常着急,便拨打荆大哥的电话,谁知却被对方拒接。
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求助调解员,众人一起来到荆大哥的公司讨说法,谁料,几人刚进入荆大哥的办公室,对方就没给张先生好脸色。
荆大哥表示:车子报废又不是我造成的,我莫名其妙睡了一觉,结果车子就出现问题,现在却要我来承担这个责任?张先生立马反驳:还不是因为你把车借给朋友!
荆大哥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这个车子报废和他没关系,之前的承诺就是说着玩的,让张先生该找谁找谁去。听到自己最信任的大哥,居然说出这种话,张先生感到十分失望。
张先生质问道:当时你说30-50万都无所谓,少吃两顿饭,少喝两顿酒,就什么都有!没想到短短几天,荆大哥就因为区区50万翻脸不认人。
面对张先生的逼问,荆大哥解释道,当初说这个话,就是为了安慰张先生,并非想真金白银掏出50万,他自己也是受害者,车子又不是他撞的,说起来大家都有责任。
荆大哥还说,如果张先生不借车子给他,或许就不会出事?如果朋友没有偷开他的车,或许也不会出这样的事情?所以他才是最无辜的那个人。
荆大哥还放下话,称和张先生的兄弟情彻底结束,张先生想要赔偿,可以去法院起诉他,此话一出,张先生和荆大哥的关系彻底崩盘,两个人彻底撕破脸。
为了讨个公道,张先生选择报警,警方立案后,将荆大哥名下的财产全部冻结,这一举动让荆大哥非常恼火,他恼怒的咆哮道,张先生不去找肇事者赔,却天天揪着他不放,还把他的钱全部冻结,还让不让他做生意?
但张先生已经顾不上这些,如果荆大哥不赔他一辆新车,他就起诉至法院,请法院强制执行,因为他了解到,肇事罪家庭条件很差,根本不可能拿出50万赔偿。
张先生觉得,自己就应该认准荆大哥,毕竟车是他开口借的,不管是他撞坏的,还是他朋友撞坏的,他都只认荆大哥,至于荆大哥和他朋友之间的事,和他没关系。
就这样,双方始终没有谈拢,事情最终闹到当地法院,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1209条,因借用导致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本案中,车子的所有人是张先生,管理人是荆大哥,使用人是李某,因李某醉驾导致发生单方事故,损失应由李某承担。
张先生和荆大哥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两人有无过错,张先生并不认识李某,也不知道醉酒,单纯将车借给荆大哥,本身并无过错。
而荆大哥明知李某醉酒,仍然将车借给他开,没有尽到相应义务,存在严重过错,应与李某承担连带责任,法院经审理后,支持张先生的诉求,责令荆大哥赔偿一辆新车给张先生。
事情至此,总算彻底结束,在这起事件中,没有人是获利者,张先生虽然拿回赔偿,却失去一位朋友,李某更是为此被判刑。
在此也提醒大家,车子别轻易外借,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将会得不偿失,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