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中國粗制濫造的古裝電視劇給大家帶來的誤導——古代朝廷議事,並不是透過大朝會。
所謂的大朝會,其實是古代王朝的幹部述職大會和績效考核大會,主要任務是述職和績效考核,而不是議事。
那古代王朝主要靠形式議事呢?
這個取決於不同的朝代。
你要是清朝,直接軍機處開會,皇帝一言堂,軍機大臣們跪下匯報、提建議就完事了。
但是漢唐明就麻煩多了。
比如唐朝,有個政事堂會議。
唐朝是群相制度,三省長官都是宰相,還有各種加銜宰相和候補宰相。
遇到國家大事,宰相們就召開政事堂會議。
政事堂會議,采取投票制度和輪值主席制。
議事時,一人一票,投票決定議題。
輪值主席負責執筆會議決議,隨後大家簽字透過。
如果是宰相們許可權範圍以內的事,政事堂的決議就可以直接執行;如果是許可權範圍以外的事情,就形成決議後,以建議形式匯報給皇帝。
皇帝收到政事堂決議後,或直接批復,或召開內廷會議,把一級宰相召集起來,或擴大至二級宰相進行討論,最後皇帝予以決議。
內廷會議完成決議後,三省分別負責起草、發文、執行:最後的檔,加蓋皇帝和三省的蓋章,附加各長官的簽字,最後形成法律效應。
那漢朝是怎樣的呢?
漢朝的政府,最高首腦其實不是皇帝,而是丞相。
丞相有自己的大朝會,叫百官大朝會。
同理,百官大朝會也是述職大會。
此外,漢朝的丞相有自己的大殿,丞相在自己的大殿裏辦公,負責政府的日常決策和營運。
遇到許可權範圍以外的事情,丞相就要召開集議大會,要求相關部門負責人出席會議。
如果有必要,集議大會還會將參會人員擴大到專業幹部和人民代表、非政府的專業人員。
集議大會形成決議後,以建議形式上報給皇帝,皇帝再召開內廷會議進行決議。
在漢朝,有些大事是皇帝和丞相都無法討論的,就會舉行國民集議大會,進行討論。
漢朝的國民集議大會,動輒數千甚至數萬人參與。
像廢立君主、皇後、太子這一類國家大事,都是國民集議大會的議題。
國民集議大會的起源,源自於周朝時期的國人大會。
周朝的國人大會,參會人員包括君主、貴族、官員和國人代表。
在國人大會,享有國家最高權力,甚至可以廢立君主。
在明朝的制度中,由於丞相被廢,所以依托於丞相、宰相的各種議事制度也就不存在了。
但是隨著明朝制度的發展,內閣制度逐漸完善了起來。
明朝的行政大事,首先由內閣會議進行投票決議。
內閣形成決議後,出具正式的文書,也就是票擬,上報給皇帝進行決議。
皇帝看到內閣的文書後,則進行批紅。
如果內閣反對皇帝的票擬,則行使封駁權,駁回皇帝的決策,反之則進行執行。
綜上可以得知,古代並不存在「有事啟奏,於是退朝」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