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艷照門鬧大不是私密照曝光,而是坐實娛樂圈明星的淫亂啊!
陳冠希如果僅僅是與阿嬌的一段曝光,估計還是同情者更多。
問題是同時段,陳冠希與娛樂圈兩位數以上女星淫亂且因照片曝光被坐實。
而且無論是陳冠希本人還是受害女方大部份當時都是有公開交往的伴侶的。
與景甜張繼科這種正經交往且有結婚計劃的完全性質不同。
劉嘉玲當年的裸照風波 香港很多明星直接上街支持,最後是壹周刊關門。
如果情況屬實,景甜本人屬於完全的受害者,除了戀愛腦愛錯人,找不到一點該指責的地方。
至於男方,如果情況屬實,屬於觸碰刑法。
但還是希望不要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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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一下:我覺得景甜事件如果證實屬實,屬於教科書一般的女性應對被拍私密照以後被勒索被脅迫的典範。
經常在電視劇或者新聞中看到有女性被男友或者強奸者或者各種企圖人員,拍下私密照後,以此威脅,脅迫女性。大部份女性是因此屈服,最終走上不歸路。
景甜的應對會鼓勵更多受害者女性勇敢的對脅迫者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