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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重的體重級別是根據什麽來劃分的?運動員又是如何選擇自己的級別的?

2017-12-21體育

謝邀。舉重的級別劃分,主要考慮到四個因素(考慮到篇幅限制,以下都以男子的級別設定為例):

一、全球人口的身高分布(決定體重級別的上下限)

舉重運動員的體重級別和身高高度相關, 設定時要保證每個級別都有足夠的人數參賽。 例如,如果全球絕大多數成人的身高都在170以上,那最低階別就不能設得太低(比如52公斤級),因為沒那麽多身高足夠矮的人可以選拔訓練參加最低階別的比賽。反之,如果全球絕大多數成人的身高都在170以下,那最高級別就不能設得太高(比如110公斤以上級),因為沒那麽多身高足夠高的人可以選拔訓練參加最高級別的比賽。由於男性平均身高高於女性,所以男子的最大(105公斤以上級)和最小(56公斤級)級別也都要高於女性的最大(75公斤以上級)和最小(48公斤級)級別。

二、比賽的公平性(決定體重級別的上下限)

最大級別如果設定太低,會導致體重相差很大的運動員被分到一起比賽,造成不公平。 例如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時體重最大的級別是90公斤以上級,當時參加這個級別比賽的運動員大部份體重都在130公斤左右,那些體重只有100公斤出頭的運動員就很尷尬:減下去參加90公斤級,減太多;體重不變留在90公斤以上級,太吃虧;增重到130公斤,太困難……所以最大級別不能設得太低。

同理,最小級別也不能設定太高。例如把最低階別定為70公斤級,那身高1米50的運動員幾乎不可能增重到接近70公斤,只能以60公斤左右的體重參加70公斤級的比賽,同樣不公平。



三、運動員調控體重的便利(決定各級別的間隔不能太大)

兩個級別間的差距太大(比如77公斤級之後直接跳到94公斤級),那麽處在兩個體重級別中間的運動員(例如體重85公斤,夾在77公斤級和94公斤級之間)就會遭遇類似上面提到的90公斤以上級部份運動員的尷尬局面:減到下一個級別,要減的體重太多,減不下去,即使減下去了,體力也會受到很大影響;升到上一個級別,要增加的體重也太多,增不了那麽多,比賽中吃虧(比如94公斤級別人體重都是93點幾公斤,而你拼命增重也只有90公斤)。所以 在實際設定級別時,一般使相鄰兩個級別的平均體重減5%基本就是較輕級別的上限,增5%基本就是較重級別的上限 ,例如:

男子舉重最小的兩個級別是56和62公斤級,平均值為59。59*(1+5%)=61.95公斤,很接近較重級別62公斤級的上限;59*(1-5%)=56.05公斤,很接近較輕級別56公斤級的上限。

男子舉重第三大和第二大的兩個級別是94和105公斤級,平均值為99.5。99.5*(1+5%)=104.475公斤,很接近較重級別105公斤級的上限;105*(1-5%)=94.525公斤,很接近較輕級別94公斤級的上限。

各位可自行對其他相鄰的體重級別進行換算,這個關系值仍然成立。

四、奧運會控制比賽規模的要求(決定各級別的間隔不能太小)

由於奧運會有控制賽事規模的瘦身要求,導致國際舉聯在第一次級別大改動後僅過了六年就又再次改變級別設定,將原來的男10女8共18個級別縮減為男8女7共15個級別。這個從本質上說是約束條件而非技術因素,就不多說了。

以上四個因素,在舉重運動最近五十年裏的四次改動裏看得很清楚(括弧內表示這個級別設定的問題所在):

1966-1968年,分56、60、67.5、75、82.5、90和90公斤以上級(最低階別的下限太高,那個年代大部份人的身高還較矮。最高級別的下限又太低,造成不公平)

1969-1976年,分52、56、60、67.5、75、82.5、90、110和110公斤以上級(針對上一次分級的缺點,增設了52公斤級、110公斤級,最高級別調整到110公斤以上級。但從90公斤級跨到110公斤級跨度太大,使得體重剛好在100公斤左右的運動員上也不是,下也不是)

1977-1992年,分52、56、60、67.5、75、82.5、90、100、110和110公斤以上級(按照前面所說的「增/減5%體重正好進入高/低一個級別」的原則,增設了100公斤級)

1993-1998年第一次級別大改動,分54、59、64、70、76、83、91、99、108和108公斤以上級(這次級別改動主要是針對80年代興奮劑泛濫,留下的紀錄在嚴格藥檢後可能很久都無人能夠打破,故更改級別重新設定世界紀錄。另外,由於隨生活條件改善,平均身高增加,故把最低階別從52公斤級上調到54公斤級)

1999年第二次級別大改動,分56、62、69、77、85、94、105和105公斤以上級(如前所述,應對奧運瘦身要求,縮減級別數量。同時應對平均身高的增加,最低階別再次從54公斤級上調到56公斤級)


至於運動員如何決定自己將來參加哪個級別的比賽,則要考慮到以下四個因素:

一、身高(最重要的因素)。通常情況下,運動員的身高就決定了他所在的級別。以目前的級別設定為例,身高和體重級別大致的對應關系如下(有部份重疊,原因見後續說明):

身高1.55米以下——56公斤級

1.55~1.59米——62公斤級

1.61~1.65米——69公斤級

1.64~1.69米——77公斤級

1.68~1.73米——85公斤級

1.72~1.78米——94公斤級

1.77~1.83米——105公斤級

身高1.85米以上——105公斤以上級

二、個人風格。一般來說,身高相同的運動員(假如都是1.68米),力量型選手身材粗壯,多選擇參加較重級別的比賽(例如身高1.68米的運動員參加85公斤級的比賽),一般挺舉成績較好;而技術型和速度型選手身材相對瘦高,多選擇參加較輕級別的比賽(例如身高1.68米的運動員參加77公斤級的比賽),一般抓舉成績較好。

昨天剛剛獲得女子63公斤級奧運冠軍的鄧薇是這方面的典型,她2014年前參加的是58公斤級的比賽,但她幾乎和75公斤級的康月一樣高,導致成績不佳。所以她從2014年起增重參加63公斤級的比賽,不僅連續兩年奪得世錦賽冠軍,更在去年世錦賽和今年奧運會上接連打破世界紀錄。

三、個人身體狀況。有傷的運動員通常會選擇增加體重,以強壯肌肉,保護身體不再受傷。例如呂小軍04年時參加69公斤級的比賽,曾經獲得世青賽冠軍。後來因傷病困擾沈寂數年,便開始增重,於2009年體重達到76公斤,當年參加世錦賽便打破77公斤級抓舉和總成績世界紀錄,此後再未發生過大的傷病,又多次打破世界紀錄並獲2012年奧運會冠軍。又如田濤原來參加77公斤級的比賽,在2012年全國賽上肘關節受傷後便增重參加85公斤級的比賽,此後再未發生過大的傷病,在2016年全國賽上超過了挺舉和總成績世界紀錄。

四、對手狀況。這個很容易理解:如果所在級別牛人太多,就升級或降級,以避開激烈競爭獲得更好名次。反之,如果升或降一個級別會遇到天才輩出的局面,那就不要主動改變級別去送人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