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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是否真的要以自己的興趣為導向?

2015-08-16體育

一直以來,我們都相信一句話「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不少人把這句話視為金玉良言,無論選專業、找工作,言必稱「要自己喜歡」、「感興趣」。

「我這麽喜歡寫作,做媒體編輯肯定不錯。」
「我那麽喜歡看書,做內容稽核一定很合適。」
「我喜歡出遊,應該做個導遊的!」
.......

但有這樣一句話:「興趣就像可樂,雖然一時會讓你有愉悅感,但很快就膩了,無法天天喝。」

興趣並不是最好的老師,只憑興趣找工作,會浪費你的職業生涯。

憑興趣選工作是奢侈的: 很多時候,我們沒有太多選擇權。高考時,分數越高的人越有機會選到滿意的學校專業;選工作時,學歷越高的人越有機會進名企。至於能不能找到自己感興趣的工作,感興趣的工作自己能不能勝任,感興趣的工作有沒有好的發展前景,都是未知數。

興趣和擅長不呈正相關: 感興趣的事情,我們能心甘情願不求回報沒有負擔地去做;工作,是需要我們持之以恒抱著為之負責,還要有個不錯的結果的事情。當興趣變成了工作,當興趣變成不得不去做的事,當興趣變成不得不去按時完成的目標,還會有多少動力和意願去做?

興趣也許是假象: 很多人真正感興趣的,只是工作本身的光環——想去做銷售,只是覺得可以拿高薪,收獲鮮花和掌聲;想去當明星,只是覺得當明星能出名,又能賺大錢;想當設計師,只是覺得這份工作很酷炫、光鮮;想當自由撰稿人,只是覺得這份工作很自由......

因此,要想找到一個中意的工作,除了興趣和喜歡外,我們還要考慮工作的前景、自己的能力和價值是否與之匹配,這是一個不斷調整的過程。當自己喜歡的工作並不是真正喜歡,並不能帶來持續的價值時,我們就要轉換思路,嘗試尋找工作中的樂趣,把手頭沈悶的工作變成自己喜歡的工作,這樣我們就會有更多的成長機會和更快的發展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