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這裏澄清一下,滄州雄獅俱樂部欠了屬於我的兩年薪水,而且他們已經沒有錢來支付欠薪。是我被他們拋棄了,而且讓我在死忠球迷和所有人面前看起來像個很差勁的球員。」
當滄州外援奧斯卡用「被欠薪兩年」、「遭到拋棄」來回應「跑路傳聞」,一時間受害者的形象「深入人心」。
客觀地說,滄州雄獅肯定存在薪資拖欠的情況。事實上,不光是滄州,多家中超俱樂部都存在薪資拖欠的情況;但一般來說,各個俱樂部和球員早就達成了年底結清的無聲默契。區別在於,年底結清的無聲默契,對於國內球員而言是沒得選;但對於老外來說,他們完全可以不搭理俱樂部的這一要求。
按照國際足聯的規定,外援被欠薪兩個月就可以去FIFA申請仲裁自由身,且FIFA一向是保護勞方的。 只要判下來,球員不僅可以拿到自由身,俱樂部還得在規定時間裏把合約裏的錢還清。如果俱樂部沒有在規定時間還清欠薪,不光會遭遇轉會禁令,還會根據「拖延」的時間,多繳納一筆滯納金。
可以說相較於中國足協,過去幾年對於欠薪問題所展現出略顯軟弱的態度不同,FIFA對於欠薪,對於維護球員合法權益,展現了比較強勢的手腕。所以只要俱樂部還想玩下去,他們就要想方設法,把外援的欠薪,把外援的官司給解決掉。
過去幾年,滄州已經多次收到禁令,但又陸續解除,那就說明像荷西.坎特、什科裏奇、奧烏蘇這些離開滄州的外援,他們拿到自己該拿的錢了。
那看到之前在滄州效力的其他外援,透過FIFA的仲裁拿回了欠薪,奧斯卡為什麽不采取相同的辦法呢?
如果奧斯卡真的像他自己所說,被欠薪兩年,那他不應該是早早的告到FIFA,既要欠薪又要自由身麽?那他為什麽遲遲沒有去FIFA仲裁呢?
何況不管是外援,還是普通工薪族;如果你遭遇長期欠薪的時候,別的公司/俱樂部,給你提供了一份薪水相當,且薪資能正常發放的合約,你會不會接?
當初奧斯卡是他的老鄉佐拉帶到中國的,而現在佐拉在南通,上賽季結束後,南通就透過佐拉聯系了奧斯卡。奧斯卡賽季結束就到了南通,雙方都把合約給談好了,奧斯卡連「定金」都給收了;當所有人都以為他肯定要加盟南通時,他最後又把南通給擺了一道,選擇回歸滄州。
被奧斯卡「一拖再拖」後擺了一道,算是把南通害慘了。不得不重新找外援的南通又被忽悠,引進了水貨外援瑪塔。 而奧斯卡也把南通那邊給惹火了,雙方的糾紛到現在也沒畫上句號
而當初擺了南通一道返回滄州時,奧斯卡身邊人給出的「不回來,滄州就不補欠薪」這一理由,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漏洞。當什科裏奇們去FIFA仲裁是既拿到了欠薪,又拿到了自由身,你覺得奧斯卡和他的經紀人,如果像他自己所說的被欠薪兩年,透過FIFA仲裁會走不了麽?
沒有人否認滄州存在拖欠薪金的行為,但是當一個球員口口聲聲說自己被欠薪兩年,但他既不去FIFA仲裁,還要擺南通一道留在滄州當義工,他的表達和他的行為是典型的前後矛盾!
從「臉是剛果臉,心是中國心」到現在跟滄州撕破臉,所有的反轉都源自於歸化破產!
原本奧斯卡希望透過歸化掙一筆大的,只是在中超效力的5個賽季,最多的一年也就進了7個球;當他在滄州5年合起來,都沒武磊今年一年聯賽的進球多,他這幾年的進球數據甚至還不如譚龍,憑什麽給他開高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