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電動單車管理規定】將於2024年12月30日起施行。12月17日,廣東省公安廳上線「廣東民聲熱線」節目就市民群眾關註的熱點問題進行了回應。
即將實施的【廣州市電動單車管理規定】對糾治電動單車改裝、超速、違章等亂象作了剛性規定,其中提到 電動單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能超過15公裏。 對此,一些外賣員反映,限速會導致配送超時。
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規實施後, 廣州交警將對外賣、快遞等服務行業的電動單車進行專用號牌管理 ,並出台具體管理辦法,相關號牌將由相關企業申請, 並僅限本企業員工使用。 為保證外賣員的工作與收入不受到限速規定的影響,交警部門將聯合市場監管部門約談配送平台, 督促其最佳化演算法,放寬配送時間, 落實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目前,廣州市共有10家較大的配送平台,均已建立了日常溝通協調機制。
廣東省電動單車保有量大,涉及領域多,呈現點多面廣態勢。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劉鋒表示,廣東省交管部門倡導對電動單車分類管理,將「私家車」與「企業車」進行區分。
據介紹, 截至11月,廣東省已經登記上牌的電動單車達2586萬輛。 今年以來,廣東省共有9400余起交通事故與電動單車有關,造成1195人死亡,事故的起數同比上升2.7%,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1.2%。
(總台記者 胡慧翼)
來源: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