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組織科學技術普及法集體采訪活動。科技部有關司局負責人介紹,修訂後的科普法明確,作為科普內容的主要傳播渠道,網絡平台要承擔發現違法或虛假錯誤資訊後及時處置的責任,「對於傳播範圍廣、社會危害大的虛假錯誤資訊,有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予以澄清」。
2024年12月25日,頒布22年的科學技術普及法完成首次修訂,並公布施行。20余年間,網絡技術飛速發展,科普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科普形式、內容、傳播渠道和創作主體愈發多變、多元。從「吳姥姥」在短影片裏的趣味科普,到「二次元」的中科院物理所讓科普變得有點皮,再到再次翻紅的動物解說賽道,眾多科普博主「平靜中帶點瘋感」……乘著互聯網的東風,好的科普內容百花齊放。但同時,編故事、博眼球的「偽科普」也在醫療、保健和化妝品等領域渾水摸魚,誤導公眾並引發焦慮,甚至借此盯上消費者的錢包。面對這些數碼時代的新形勢、新變化,進一步做好科學普及工作、與時俱進對科普法作出修訂,極為必要。
網絡科普質素參差不齊,極易造成公眾認知混亂、削弱社會信任,更會進一步引發科普內容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效應,讓科普工作難以順利開展,甚至陷入反復「辟謠」的漩渦中。而一些平台受流量至上的思維驅使,面對橫行的「偽科普」時常視而不見。新科普法就明確強調,平台對於虛假錯誤資訊具有監管責任,為平台劃明紅線、「加碼」規矩。同時,新科普法也對科普內容提出了應具有「合法性、科學性」的要求,均為科普活動的資訊環境建設提供了法律依據。
值得註意的是,新科普法還新增了「科普人員」專章,對科普人才培養、誌願服務隊伍建設、科普人員激勵機制等作了明確規定。一直以來,不少專業人士堅持利用業余時間,透過短影片傳播相關知識,有能力、有口才、有網感的「兼職」科普博主不斷湧現。然而,不少科研工作者對科普富有熱情之余,也難免被人當作「開了副業」,使得科普與本職工作出現矛盾,擔心行科普之好事卻影響職稱評定等。對此,新科普法明確「科普職稱評定」無疑是一個積極訊號,既為科研工作者解除了後顧之憂,同樣也為專職科普人員提供了職業發展方向,為他們的科普身份作了「官方認證」。
做好科普工作,惠及的是千家萬戶,意義重大。新科普法強調,科普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份,是實作創新發展的基礎性工作,更把科普放在與科技創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社會各方該如何對新科普法作出積極響應,並非喊喊口號那麽簡單。為了進一步保障科普工作被認定、有保障,各個單位需要在相應的評價標準與制度機制上有所作為,有關部門也要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並與相關法律法規充分銜接。多方合力參與建設「大科普」格局,才能讓科普工作更有動力、科普人員更有底氣、科普內容更有吸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