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蘭浩特市一商戶在店鋪的玻璃門上貼了一張A4紙大小的招聘啟事,被城管處罰;內蒙古赤峰市克什克騰旗一商戶在店內靠著玻璃門放了一個廣告牌,也被城管處罰。近日發生的兩起「違反城市管理規定」被處罰事件,引起公眾強烈質疑。雖然事情得以迅速糾偏,但其所暴露的營商環境和城市治理方面的問題,值得深思。
門頭只能寫店名,不能寫經營內容;招牌不能標註電話;店招顏色字型要統一……近年來,一些地方在城市治理中,怪事奇事時有發生,招致民怨。究其原因,是這些地方在城市治理中忽視民情民意,一味追求「面子」,而背離了以人民為中心這個「裏子」,是城市治理中的形式主義。
上述事件引發公眾的抱怨和質疑,反映出公眾對一些地方在城市治理中實行「一刀切」做法的不滿,對相關部門在工作中「管得太寬、服務太少」,甚至做出一些違背基本常識的事情之無奈。
不管是「面子」還是「裏子」,都關系到老百姓的日子。一座城市的市容市貌固然很重要,但市民的幸福指數更重要。不顧民生,一罰了之,無疑是為了「面子」而踩踏「裏子」。一些地方在城市治理中,動輒拿「依法依規」回應公眾,但規則不能冷冰冰,執法不能硬邦邦。且不說這些規則是否合理合法,退一步講,即使商戶有一些小過錯,相關部門也可以用責令改正的方式進行處理,彰顯執法溫度,豈不更好。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城市發展必須統籌政府、社會、市民三大主體,提高各方推動城市發展的積極性。只有堅持協調協同,盡最大可能推動政府、社會、市民同心同向行動,才能真正實作城市共建、共治、共享。衡量城市治理的績效並非只有「面子」是否幹凈一個標尺,群眾答不答應、滿不滿意,是更重要的評判尺度。忽略了這一點,城市治理就可能出現不同頻、不同步的問題。
在城市治理中,很多「小事」其實事關公共利益和公眾感情,處理不當,就可能變成人人關心的「大事」。在城市治理中,如何既要「面子」又要「裏子」,如何尋求城市治理的最優解,「A4紙」「店招」之類的事件,給一些地方的城市管理部門上了深刻一課。
曹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