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7月23日訊 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新增17處交通技術監控器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常式規定】等法律法規有關要求,現將相關器材設定地點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後,將對有關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依法管理,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閃電新聞記者 孫淑燕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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