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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建議取消「茶位費」,深圳回應

2024-02-28社會
在廣東地區
「茶位費」
是一個存在已久的話題
不管顧客喝不喝茶
一律按人頭收費
從幾元到幾十元不等
這是目前廣東餐飲行業普遍存在的情況
有網友反映稱
近期北方遊客來南方旅遊用餐
反感南方部份商家
不合理的茶位費收取制度
建議深圳帶頭取消收取餐廳茶位費
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情況
網友反映
茶位費收取制度不合理
且商家未盡告知義務
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留言建議深圳帶頭取消收取茶位費!其稱,北方遊客來南方旅遊用餐時,部份商家不合理的茶位費收取制度引起遊客的反感。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商家應在收取茶位費時告知消費者,但大多數商家並未履行此義務。
該網友認為收取茶位費、餐具費等費用是不合理的,希望有關部門能不停最佳化政策,不斷規範整體的營商環境,給深圳帶來更多的發展機遇。
部門回應
市場監管部門
將持續加強對餐飲單位收費檢查
針對上述網友提出的茶位費收取問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對網友的留言進行了回復——
按照【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時應當標示商品的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提供服務時應當標示服務專案、服務內容和價格或者計價方法。
經營者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強對餐飲單位收費檢查,嚴禁未提前公示、告知、未明碼標價及亂收費等行為。
多方探討
是你情我願還是亂收費?
據相關媒體報道,市民對商家收取茶位費有著不同見解。
「我從小在深圳長大,我覺得收茶位費很正常。我們平時一家聚餐,去的也都是粵式餐廳,普遍都是收費的。」在接受相關媒體采訪時,有市民表示,如果每到一家店都和商家說要免費餐具,可能還要有一番爭吵,「為了幾塊錢影響心情也沒必要。」
也有市民則有不同的看法。「我去吃飯習慣內建飲料,他們也要收我茶水費,這不合理啊!」梁女士說,部份餐廳明明只提供檸檬水以及「不知哪裏來的茶葉」,卻要收取5-10元的茶位費。「如果說這個茶位費是包含餐具使用費的,那也不合理,我出去吃飯餐廳不給我提供餐具,難道我要用手吃嗎?」梁女士認為,商家應該給消費者選擇的權利,而不是強制收取。
面對這些有爭議的場景,參考【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第五條規定。
規定顯示,所有餐飲業商家都有權自主決定是否收取茶位費,但是,餐飲業經營者須盡到明碼標價和提前告知兩大義務。
因此,如果出現以下兩種情況,消費者就可以選擇退茶位費。
第一種是消費者非自願被收取茶位費。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第二種是商家對於茶位費的收取存在不合理、不合法的地方。例如未事先告知要收取茶位費、未說明收費款項和標準、強制收費、收費後未提供服務等情況下,消費者可以透過協商、投訴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利益。
不難看出,茶位費之爭的核心,不在於商家能不能收,而是消費者有沒有拒絕茶位費的選擇。
律師看法
不能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和公平交易的權利
廣東晟典律師事務所毛鵬律師表示——
理論上,消費者到餐廳用餐,餐廳有責任也有義務提供幹凈衛生的餐具供消費者使用且不得收取費用;如果消費者願意點茶水,則餐廳收茶位費無可厚非,如果消費者不願意選擇茶水,則理論上餐廳不能強行收取茶位費,否則就涉嫌強迫交易。
毛律師認為,若餐廳事前未告知消費者除收費以外的餐費標準,但在結賬時私自添加,則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以及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有權對此提出異議且要求按消費者實際消費金額付款。
對於茶位費、包房低消、開瓶費等費用專案是否合理,毛律師表示此現象生活中爭議比較大。
毛律師說:「如果一味禁止商家收取茶位費、包房低消,開瓶費等,同時又不允許商家拒絕消費者的交易,強迫黃金地段黃金時間的餐廳必須將黃金包房留給消費能力較弱的消費者使用,這個規定也明顯不合情理而且容易成為惡法,將好的商家逼到絕地。好的做法應該是百花齊放,允許有不同消費價位的商家存在,以便適用不同消費能力的消費者。」
值得提醒的是,還有一些餐廳會以「餐具費」「消毒費」等名義收取額外的費用。
不同於茶位費,餐具費、消毒費的收費是不合法的。根據食品安全法,餐飲企業向消費者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餐具,是經營者的法定義務和附隨義務。
那麽下次當你遇到不合理的茶位費
或者不合法的餐具費、消毒費時
你會選擇要求退掉嗎?
綜合南方都市報、深圳大件事、N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