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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坐灘」艦嚴重破壞中國仁愛礁生態 專家:可據【海洋環境保護法】要求菲方賠償

2024-07-17社會
海報新聞記者 田柳 北京報道
7月8日,自然資源部南海生態中心、自然資源部南海發展研究院釋出了【仁愛礁非法「坐灘」軍艦破壞珊瑚礁生態系調查報告】(以下簡稱為【報告】)。【報告】顯示,菲律賓軍艦長期在中國南沙群島的仁愛礁非法「坐灘」,嚴重損害仁愛礁珊瑚礁生態系的多樣性、穩定性和持續性。菲律賓應將該軍艦清走,消除汙染源,避免繼續對仁愛礁珊瑚礁生態系造成持續性和累積性危害。
【報告】中公開的非法「坐灘」軍艦照片
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海洋戰略研究所副所長楊霄在接受海報新聞記者專訪時表示,中國應根據該艦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適用懲罰條款對該艦進行合理索賠和追責。
菲律賓登陸艦非法「坐灘」仁愛礁長達25年
仁愛礁歷來是中國南沙群島的一部份,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省三沙市南沙區,地處南沙群島美濟礁東南約 14 海裏處。在北緯 9 度 39-48分, 東經115 度 51-54分範圍內。在仁愛礁的北礁坪近潟湖一側,生長著繁茂的珊瑚,以鹿角珊瑚為優勢種,活珊瑚覆蓋度達 90%, 呈現典型的「珊瑚林」景觀。
在接受海報新聞記者采訪時,楊霄大致梳理了在仁愛礁非法「坐灘」軍艦的情況:
菲律賓前總統費迪南·馬科斯在執政時期覬覦中國南沙島礁的戰略和經濟價值。在費迪南·馬科斯指使下,菲軍方專門成立一支「超級秘密特遣部隊」去搶奪南海島礁,仁愛礁也在計劃之內。
在一系列密謀和組織下,自20世紀70年代起,菲律賓非法侵占馬歡島、費信島、南鑰島、中業島等南海島礁。1999年5月,菲律賓海軍派出「馬德雷山」號坦克登陸艦,以「因技術故障而擱淺」為由,「暫時」停靠在仁愛礁西北側的礁坪。
據【報告】顯示,25年來,該軍艦長期有人看守,菲律賓派出船舶、飛機定期為其補給物資。艦上人員焚燒和棄置生活垃圾、排放汙水;菲律賓漁船和艦上人員頻繁在仁愛礁海域開展漁業活動;菲律賓非法運送建築材料不斷對該軍艦進行加固,給船體塗刷油漆。2017年以後,菲律賓在該軍艦甲板上不斷搭建臨時設施,約90%的甲板已被覆蓋。目前,該軍艦船體已經破敗不堪,銹跡斑斑,多處出現破損。
仁愛礁生態環境破壞嚴重
「‘馬德雷山’號蓄意觸礁擱淺,首先會對珊瑚礁造成嚴重且不可逆的物理破壞。而珊瑚群的復雜性消失、地形改變、微生物群失調等會進一步給該區域生態帶來嚴重的次生傷害。且突出的積累性毒理損害和長期持續各類排汙和傾倒問題等方面對仁愛礁及附近海域造成了非常嚴重的破壞,對南海生態環境造成惡劣影響。」楊霄表示。
【報告】顯示,透過衛星遙感和現場調查,仁愛礁礁坪和潟湖坡區域造礁石珊瑚覆蓋面積大幅下降,非法「坐灘」軍艦周邊降幅尤為明顯;非法「坐灘」軍艦附近存在大量珊瑚礁碎塊和死亡的珊瑚;潟湖坡處的造礁石珊瑚種類數和覆蓋率明顯低於向海坡一側;礁區的大型底棲無脊椎動物族群結構出現失衡,非法「坐灘」軍艦周邊尤為嚴重;礁區海水中重金屬、油類、活性磷酸鹽含量明顯高於歷史記錄;在礁區散布有漁網等各類人為棄置物。
【報告】明確指出,導致仁愛礁珊瑚礁生態系遭到破壞的主要因素是菲律賓軍艦非法「坐灘」及其相關聯的人類活動。一是軍艦非法「坐灘」過程對珊瑚礁生態系造成致命性破壞,其長期「坐灘」又對周邊區域珊瑚的生長與恢復產生了較大抑制性影響;二是軍艦銹蝕破損導致的重金屬析出及艦上人員生活垃圾與汙水排放等對珊瑚的健康生長造成了長期性危害;三是菲律賓漁船和艦上人員在漁業活動中棄置的漁網漁線等對珊瑚礁生態系健康造成了嚴重影響。
中國應依法進行合理索賠和追責
7月10日,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外交部發言人林劍表示,仁愛礁是中國南沙群島的一部份。中方一貫高度重視並采取切實措施保護南沙群島珊瑚礁系統和島礁周邊的海洋環境。
中方釋出的報告清楚表明,導致仁愛礁珊瑚礁生態系遭到破壞的主要因素是菲律賓軍艦非法「坐灘」及其相關聯的活動,這是基於客觀事實和科學調查得出的結論。中方要求菲方撤走在仁愛礁非法「坐灘」的軍艦,避免持續破壞仁愛礁生態環境。
記者了解到,2023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以下簡稱為【海洋環境保護法】)完成了全面修訂,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武漢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中國邊界與海洋研究院助理研究員高寒發文表示,中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將風險預防原則規定為一項基本原則。此次修訂,在分則條文中設計了與風險預防原則相配套的具體措施。
如在汙染防治章節中,修訂設計了「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開展全國海洋生態災害預防、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必要的災害預防、處置和災後恢復措施,防止和減輕災害影響」「船舶及有關作業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海洋環境汙染」等一系列具體規定。
高寒解釋,風險預防原則的本意是指對於特定的活動而言,即便當前缺乏足夠的科學證據表明其對環境具有現實或潛在的危害,若可能出現極為嚴重或無法逆轉的後果,國家亦應當采取適當的預防手段和措施避免環境損害結果的發生。
楊霄認為,中國應根據該艦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適用懲罰條款,對該艦進行合理索賠和追責。
「在科學研究的基礎上,應該盡快消除‘坐灘’軍艦對南海地區汙染的持續損害,要求菲方對中方島礁和附近海域造成的汙染做出賠償。根據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中國還可就恢復生態及所造成的持續性影響向菲方索賠。索賠還應該包括修復珊瑚礁、損害評估費用、監督恢復的合理費用以及采取執法行動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