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正式釋出,特別指出要有序推進逐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改革,並確保在2029年10月之前完全實施。過去一個多月,關於延遲退休的政策又取得了進一步的發展,因為9月10日,全國人大審議了關於逐步實施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草案。可以說,政策推進的步伐相當迅速,我們還需等待更詳細的政策內容來了解延遲退休的具體實施方式。事實上,關於延遲退休,靈活就業人員面臨幾個主要疑惑,下面將進行詳細解讀。
首先的疑惑:如果實施延遲退休,那麽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否也會相應延長?
當前的退休政策規定,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需至少為15年才可辦理退休。如果未來法定退休年齡延後,繳費年限是否會同步增長呢?
這種可能性非常大,因為人社部在「十四五」規劃中已經提到,計劃不僅實施逐步延遲退休年齡,還將修訂養老金的計發月數,並逐步提高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
如果法定退休年齡從60歲調整為65歲,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也可能相應提高,例如從15年增加到20年。這對以個人身份繳納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而言,無疑會增加他們的繳費壓力。
第二個疑惑:延遲退休後,養老金待遇是否會提高?
養老金的待遇與個人的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繳費水平及當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等因素相關。延遲退休意味著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增加,加之養老金計發基數的上調,在相同的條件下,確實可以獲得更高的養老金。
例如,如果你原本在60歲退休,但延遲到65歲退休,那麽多出的5年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在養老保險繳費指數不低的情況下,養老金通常可以增加500元以上。
第三個疑惑:實施延遲退休後,是否可以全額退保?
一些靈活就業人員擔心,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的收入可能變得更不穩定。延遲退休意味著領取養老金的時間推遲,同時還要承擔養老保險的繳費,因此壓力較大。他們是否可以選擇退保?退保後是否能全額退還?
近日,全國人大會議對延遲退休的決定草案進行了審議,這意味著延遲退休的政策正在逐步靠近實施階段。同時,我們也註意到一些靈活就業人員對此表示關切,他們關心的問題包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否會同步延長、養老金待遇是否會提高以及是否可以全額退保等。實際上,延遲退休政策並不是一刀切的解決方式,而是將采取漸進式延遲退休,同時體現自願和彈性的原則。因此,靈活就業人員不必過度擔心,也無需急於斷保或退保,這對個人來說並不明智,也不利於提升養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