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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一部」:對跨境電詐的「金主」「蛇頭」「卡頭」等堅決依法嚴厲打擊

2024-07-26社會
央視網訊息:2024年7月26日(星期五)上午,最高檢會同最高法、公安部聯合召開「依法懲治跨境電詐犯罪 守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新聞釋出會,釋出「兩高一部」【關於辦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依法懲治跨境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翟超介紹,當前,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呈現出一些新動向、新特點:一是詐騙集團壟斷化,形成超大型犯罪集團實施犯罪,人民群眾反映強烈;二是犯罪形式復合化,詐騙犯罪與多種惡性犯罪相互交織,社會危害嚴重;三是黑灰產業鏈條化、境外化,全鏈條打擊難度加大。
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將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用足用好法律、司法解釋和【意見】規定,加強偵查取證和指控犯罪力度,嚴格依法定罪量刑,堅持依法從嚴懲處,切實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全力追贓挽損,堅決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多發高發態勢,切實維護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和切身利益。
一是堅持依法從嚴懲處,突出打擊重點。針對境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意見】突出強調要堅持依法從嚴懲處。司法辦案中,要「出重拳,下重手」,對於詐騙犯罪集團的組織者、領導者、首要分子和骨幹成員,以及幕後「金主」;對於組織人員偷越國(邊)境的「蛇頭」,為詐騙集團提供轉賬協助的「卡頭」和行業「內鬼」;對於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危害物件和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實施犯罪的人員和累犯、慣犯,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從定罪量刑、政策把握、財產處置等各方面全面落實從嚴要求。對於跨境實施的拐賣人口、故意傷害、綁架等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決不手軟,依法判處重刑,明確釋放從重懲治的強烈訊號。即便部份詐騙犯罪分子暫時未到案,對於符合【意見】規定的,也要依法認定為犯罪集團成員,為整體依法從嚴懲處創造條件。
二是全面貫徹刑事政策,實作精準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人員構成復雜、地位作用差異、主觀惡性不一。司法辦案中,要準確認定事實,正確適用法律,精準把握刑事政策,做到當嚴則嚴,該寬則寬,依法裁判,不枉不縱。對於犯罪集團中起次要和輔助作用的低層級人員、被犯罪集團誘騙、脅迫實施犯罪的人員,以及初犯、偶犯;對於主動投案,積極配合抓捕首要分子或指認同案犯、配合追繳涉詐資金的人員;對於受蠱惑、引誘甚至欺騙參與犯罪、罪行較輕的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堅持區別對待,嚴中有寬,寬以濟嚴,依法從寬處理。依照【意見】第13、14條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可以依法適用緩刑、免予刑事處罰或不作為犯罪處理。同時,要做好刑法和【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銜接,構建多層次懲戒處罰體系,統籌做好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行為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銜接,兼顧預防和懲罰目的,努力實作辦案最佳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是全力追贓挽損,回應群眾關切。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直接侵害人民群眾的財產權利和切身利益,特別是一些群眾的治病錢、養老錢、上學錢被騙走,導致因騙致貧,生活、學業陷入困境。司法辦案中,要在堅持依法嚴懲犯罪分子的同時,把追贓挽損貫穿全流程、各環節,不僅要依法全力徹查、甄別、追繳涉詐資金,還要加大對犯罪分子適用財產刑的力度,斬斷「資金鏈」,最大限度剝奪被告人再犯能力,防止詐騙集團「死灰復燃」。同時,還要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督促被告人積極退贓退賠,綜合運用強制執行、失信曝光等各種措施倒逼犯罪分子履行財產判項,並及時發還被騙群眾,最大限度地為被騙群眾挽回經濟損失。
(來源: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