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訊息:2月29日,「南京消防」公眾號釋出【告廣大市民、社會單位的一封信】。其中提出,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單車或者為電動單車充電。禁止攜帶電動單車或者其蓄電池進入乘客電梯。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充電器和電池產品,不得違規改裝電動單車。禁止在樓梯間、樓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其兩側影響通行的區域堆放物品、停放車輛。電動單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定,並與高層民用建築保持安全距離;確需設定在高層民用建築內的,應當與該建築的其他部份進行防火分隔。
(來源: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