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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女生被紮218針,官方稱未達到霸淩標準,男生背景果然不簡單

2024-09-10社會

山東,素來以孔孟之鄉聞名,教育資源豐富,文化底蘊深厚。

然而,就在這片儒家文化的沃土上,一起令人觸目驚心的校園暴力事件,卻將「禮儀之邦」的溫情面紗撕扯得粉碎,將未成年人保護的困境赤裸裸地暴露在公眾面前。

9月8日,一段發生在山東濟南章丘區的學校霸淩影片在網絡上迅速傳播。影片中,濟南市章丘雙語學校的一名六年級女生遭到了新轉來的同桌男生的欺負。據女生透露,她被這名男同學用錐子和圓規威脅,甚至被迫喝下化學液體。令人震驚的是,這些欺淩行為大多發生在課堂上。

「他用錐子紮我,一次又一次,我痛得快受不了了……」女孩哭著說這些話,每一個字都像重錘一樣,砸在聽者的心裏。「而且是整根整根就全部紮進去。錐子在腿裏待了40分鐘。拔了就要她死。逼著吃紙,實驗室帶回的東西,攪水喝下去。還有使勁打耳光,臉都打腫了。」女孩哭訴說「想結束在學校裏。」

圖片顯示,女孩的大腿上布滿了密集的針眼,傷口廣泛且深重。有些地方由於錐子深深紮入並多次重復,已經形成了大的傷疤,肉體明顯受損,留下暗紅色的痕跡。這些傷害區域長度至少有30厘米,令人看 #金秋圖文激勵賽#後心驚膽戰。誰家孩子受到這樣的傷害,家長也是無法接受的啊!

看到這名女同學的遭遇,真的像是遭遇了「惡魔」。218個針孔,相當於被紮了218次,這種殘忍的行為讓人不禁聯想到古代的酷刑,比如雙腿跪釘子。這種行徑簡直令人發指,難以想象是什麽樣的人能做出這樣的事。作為一名父母,看到這樣的場面,我的心都在流血。這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壞種」能做出這等事呢?

據了解,這位男同學從入學開始就因為家庭條件優越在班級中擺出了一副「小霸王」的架勢,仿佛自認為是「孩子王」。剛到班級就揚言「我爸爸認識校長,」自己以前在原來的學校把同學的腿打到粉碎性骨折,我爸爸賠錢就沒事了。儼然一副校霸做派。示意全班我是老大,都得聽我的。還將折磨同學作為一種「樂趣」。

這樣的孩子,你很難想象是個什麽樣的家庭駕馭出來的小孩,聽著就像是「超雄症候群」。家庭背景更是成謎。目前網上還沒有相關報道。

從孩子校服的褲子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密集的錐子紮痕,不僅如此,施暴的男生還聯合其他同學對這名女生進行了毆打、恐嚇、侮辱和長期謾罵,甚至慫恿其他人孤立她。更讓人憤慨的是,這名施暴者至今仍未受到應有的懲罰,對此教育局的回應也顯得冷漠,更是令人心寒。

隨著這起事件在網絡上被廣泛曝光,章丘地區的教體局和當地派出所都介入了調查。工作人員指出,女生家長提供的一部份證據是從網絡上下載的,並非現場實際拍攝。警方在對涉事雙方進行了筆錄後認為,此事件雖嚴重,但未達到校園霸淩的刑事立案標準,建議雙方透過民事途徑解決問題。

同時,家長要求要退還兩年的學雜費和開除霸淩男生。相關人員似乎只擔心一個問題,如此嚴重的霸淩,當地似乎輕描淡寫。半年過去了,男孩依然在學校上學,只是7年級分班,所以兩人不在一個班。而相關人員認為,現在真正的矛盾是在退費這個問題上。

之所以女孩家長會把此事曝光出來,主要矛盾點是退費問題賠償問題。現在受害家長是要求退兩年的學雜費。而校方只願意退一年的學雜費。完全不在乎受害家長的另一個要求,要求學校必須開除涉事男生。更令人詫異的是,孩子已經被霸淩成這樣了。相關人員的註意點竟然只有退費。難道孩子就這麽平白無故的被欺負了。換位思考下,如果被霸淩的是這位相關人員的孩子呢!他會怎麽對待呢!完全就是在避重就輕。

網友們在看到報道後怒火中燒,紛紛發問:什麽情況才算是校園霸淩?這個標準似乎設得過於苛刻。如果連數百次的襲擊都不算霸淩,那麽請問當地公安認為這樣的行為又該如何界定?

就問容嬤嬤都沒紮那麽多,這都不夠霸淩標準?就問霸淩標準是什麽?采線給他還回去。要求開除校長主任班主任,開除男生,民事賠償。什麽樣的家庭才能教育出這種變態孩子??小惡魔必須嚴懲不貸!

「章丘區教育和體育局進行了詳細的調查,調查結果認為達不到校園霸淩的標準。該局還為此召開了防治欺淩的專題會議。請問什麽標準達到校園霸淩的標準?哪裏有這個檔明文規定?

不是霸淩,那就以故意傷害罪起訴吧,這個傷害包括身體和精神上的,這給孩子造成多大的傷害呀!

這位網友爆出,這位男同學家可能非常有權勢,那就不奇怪了。難怪證據不足,達不到霸淩的標準。

這位網友說,此次霸淩事件不嚴肅處理的話,不從嚴從重的去處理,它將成為校園霸淩的導火索,會有更多霸淩者去模仿去效仿,法律的公平公正去了哪裏?誰來給受害者撐腰?有網友回復道,看到沒有,任何霸淩其實都是特權在霸淩老百姓,然而老百姓還傻傻的指望特權為自己主持公道。何其可悲。

構成校園霸淩的主要標準:父母的工作職務、父母的人際情況、家庭資產數額。你看看這不是哪一條都不達標嘛。

不解,如果是在課堂上,被一下一下的紮,女孩的肌肉神經沒反應嗎?老師看不到女孩痛苦的表情嗎?這都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又不是一天紮的,這孩子怎麽不告訴家長老師呢?挺奇怪的

看得出來,大家都對校園霸淩十分反感,覺得應該對這種行為實行零容忍政策,而不是用「未達到標準」這種輕描淡寫的話來敷衍了事。這名女生遭受的不僅是身體上的傷害,更是深重的心理創傷。這樣的處理方式對受害的女生公平嗎?這種事情怎能就這麽算了呢?

親愛的各位看官老爺們,你們對於此事有什麽想說的。歡迎來評論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