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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鄰小區陷入「互通之爭」 東莞麻湧鎮多部門介入

2024-07-19社會
文/圖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文聰
位於東莞市麻湧鎮的碧桂園銅雀台二期(北岸花園)和碧桂園銅雀台三期(悅江花園)毗鄰而建,兩個小區有著同一個開發商和同一個物業,但在過去的兩年多時間裏,雙方業主卻各執己見,為小區「互通」問題爭執不休。
近日,東莞市創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回應羊城晚報記者稱,麻湧鎮綜治辦已聯合多部門介入此事,目前的解決思路是由麻湧測繪大隊對交界處打樁劃線,明確各小區實際範圍。
二期業主:
目前出入三期受限
汪女士家住北岸花園小區。她告訴記者,2020年買房時,開發商東莞市創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附加了一份以後與悅江花園小區的互通協定。「2020年10月底收房時,小區的綠化及人行道均未受到破壞,二期業主可以自由出入三期。然而2022年8月中旬,二期與三期交界處的綠化及人行道被強制拆除,二期業主被限制前往三期。」
「二期這邊大概住了兩三百戶業主,為了阻止我們出入三期,三期的小部份業主甚至在交界處私設路障欄桿、鐵絲網。」汪女士說,路障欄桿、鐵絲網被拆除後,現在交界處又被私設竹欄,種上了樹木。
汪女士所說的互通協定是一份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承諾書。記者看到,上面寫明「因該商品房所在的北岸花園專案與悅江花園專案相鄰,現本人為了後續可自由出入北岸花園專案與悅江花園專案,自願要求貴司取消前述兩專案之間的圍墻」「本人是在充分知悉該商品房所在北岸花園專案與悅江花園專案無圍墻分隔合並管理的前提下自願購買該商品房的」。
汪女士表示,不僅二期業主買房時要簽該承諾書,三期業主同樣也簽了,現在的訴求就是希望大家能夠按照承諾書裏面的內容來執行。
業主紛爭:
兩個小區是否合並
對於倆相鄰小區的「互通」之爭,三期業主陳先生滿腹委屈,「買樓時銷售並沒有告知二期三期要互通。承諾書裏只是說沒有圍墻,這並不代表我們願意把兩個小區合並成一個小區。二期和三期原本就是兩個不同備案名的樓盤,如果不用圍欄將兩個小區隔開,那三期的容積率、綠化率等就跟售樓時說的不一致。」
記者查詢發現,北岸花園和悅江花園的「互通」之爭早在2022年年中就已出現。有業主向麻湧鎮政府反映,銅雀台三期業主不同意與二期互通,「兩個樓盤打通,人流密集,在物業管理上,不能保證業主人身和財產安全。我們以高於二期的價格購買,當初賣點就是中式園林,物業管理費也比二期的貴。三期有遊泳池、籃球場、兒童花園等配套設施,現在要和二期共享資源,損害我們的利益。」
麻湧鎮政府當時回復說:「經麻湧鎮規劃管理所查核,悅江花園專案已批復的圖紙中未進行圍墻申報,與北岸花園相鄰位置目前的設施為臨時施工圍擋。後期管理問題,建議由兩期的物業與業主溝通協商,如協商不成,建議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開發商:
劃線後明確實際範圍
二期和三期的交界處原本是怎麽規劃的?「互通」之爭到底要如何妥善解決呢?東莞市創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回應稱,在小區規劃圖中,二期和三期的交界處規劃是綠化帶,綠化帶樣式為喬木、灌木、草坪構成。麻湧鎮綜治辦已聯合住建、城管、信訪、房管、公安等多部門介入此事,針對兩個小區的業主訴求,提出目前的解決思路可以由麻湧測繪大隊對該處爭議補位進行打樁劃線,劃線後明確各小區實際範圍。小區業主自己範圍內後期綠化帶到底如何使用,可以分別由兩個小區的業主投票決定。
與此同時,房管所、城管及法院對互通協定作出解釋,表示互通不是指踩踏綠化帶進行互通,可以透過二期和三期業主刷門禁卡,走側門進行互通。
律師觀點:
實際權屬人依法民主決定
「北岸花園和悅江花園雖然屬於同一開發商所建和同一物業服務企業所服務,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由不同人享有。」廣東莞彰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召明說,如果不動產權利人因通行、用水、排水、鋪設管線等必須要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按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另一方應該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是純粹享受小區的設施環境問題,則兩個獨立小區之間分屬不同的權利主體,應當由其實際權屬人依法民主投票決定。
李召明表示,部份業主認為原承諾書中開發商違約,可以根據合約相對性原理,依法向對方當事人提出責任訴求。建議各有關方面友好協商,在加強小區安全管理的前提下,透過適度經濟補償的方式合理解決環境設施資源共享問題。
北岸花園和悅江花園的「互通」之爭最終能否妥善解決?羊城晚報將持續關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