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我還在讀書的時候,我媽買了一條狗回來,一只純白色的微笑薩摩耶,取名為可可,長這樣:
說是給我買的,但實際上我知道是因為她喜歡,那時的我,喜歡大麥町犬和松獅犬。
養可可之前,我們在狗販子那裏還買過另一條狗,因為犬瘟離開了,治療花費了4000多還是沒了。所以我媽把心裏的愧疚轉換成了愛都給了可可,它算是集聚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幸福小狗。
一路從四個月把它養大,拆家小能手,行走蒲公英,我父母的心頭愛。
但是這家夥吧,恃寵而驕,經常做壞事。帶出去玩把人家鴨子咬死,賠錢。果樹連根拔起,賠錢。過路的雞都不放過必須要在嘴裏過一圈,賠錢。把我媽同事的車輪胎弄壞,賠錢。去寵物醫院體檢因為太過於興奮踩斷了一條泰迪的腿,賠錢。把冰箱咬了一個洞,賠錢。最可笑的是,有一次被人拿了個兩元的餅連哄帶騙的抱走了,父母各種找,找到了,對方提出給1800還狗,好吧,給,繼續賠錢。
最終它的名字從張可可變成了賠錢貨。
乖的時候也是真的乖,朋友喝醉抱著它聊天,它就坐人家面前聽了好幾個小時,哪怕困的頭也擡不起來了,也要全程陪護聽